選舉處電腦失竊 申訴署轟因循大意、監督不力
選舉事務處在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結束後,發現在亞洲博覽館內遺失兩部電腦,其中一部載有全港300多萬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18日)指,經審閱專責小組及私隱署的報告,並向選舉處人員了解後,指選舉處所涉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直指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並敦促選舉處從事件中汲取教訓。選舉事務處回應指已從事件汲取深刻教訓,亦再次就事件對公眾造成不便和困擾致歉。
選舉事務處在今年行政長官選舉後備場地亞洲國際博覽館,遺失兩部手提電腦,當中載有1200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的全名及登記地區選民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專責小組先後在上月12日及13日發表調查報告,及後選管會亦在本月3日發表《2017年特首選舉報告書》。經審閱有關報告後,申訴專員劉燕卿指三份報告已涵蓋各個方面且列出了多項改善建議,因此指公署認為無須再就事件主動調查。
但劉燕卿指,選舉處所涉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當中有關的資訊科技組職員漠視保障個人資料的重要性。她又批評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公署敦促選舉處從事件中汲取教訓,並盡快落實政制局、私隱署及選管會報告中的改善建議,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公署曾就選舉處容許職員攜帶該部電腦到亞博提出質疑。選舉處向公署解釋,該處在籌備行政長官選舉的過程中,只着眼於將投入運作的新措施,並無特意檢討在以往選舉已採用過的做法,而使用載有全港選民個人資料的EES系統,亦是該處過往兩屆選舉沿用的做法。而除了資訊科技組職員外,選舉處指未有其他職員意識到帶到亞博的手提電腦,是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的個人資料。
公署認為,選舉處職員把安裝了EES系統的手提電腦帶到亞博,是因循地跟隨過往行政長官選舉的做法,而該處連管理層在內的各層級,「對此事毫不在意,完全沒有提出質疑或加以矯正」。公署直言,該處違反常理地把安裝了EES系統、載有全港378萬名選民個人資料的電腦,帶去用作核實只有約1,200名選舉委員的身分。
公署就選舉處讓職員把有關的手提電腦,隨便放置在亞博欠缺適當保安的房間提出質疑。選舉署解釋,因會展為選舉的主場館,故保安安排較嚴密;而亞博作為後備場地,未有類似保安安排,管理層對在亞博放置手提電腦的安排毫不知情。公署認為,選舉處保安危機意識薄弱,結果失去事涉的兩部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