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種票風雲】選舉處臨時措施 新登記選民需提供學歷或工作證明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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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拘捕72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種票」,政府正檢討資訊科技界選民組成,預計今屆政府會提出初步建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書面回答議員查詢時,提到完成檢討前,選舉事務處會採取臨時措施,在接獲資訊科技界的新登記選民申請時,會要求有關團體提供該申請者符合登記為選民資格的證明。
根據選舉事務處文件顯示,資訊科技界的選民資格有25類,首先需要是某團體的會員及符合特定資格,或是某公司的持有者,又或者是某些政府發出的牌照持有者,當中團體包括香港軟件行業協會、互聯網專業協會、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電腦分會)、香港資訊科技聯會等。每個團體有各自的會員登記制度,入會資格和收費並不劃一,一直為人詬病,廉署早前拘捕多名資訊科技功能界別新登記選民,他們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書面回答議員查詢時表示,選舉事務處每年均去信訂明團體,呼籲加強會籍管理及遵守其憲章,採取適當程序確保會籍管理工作恰當及提高透明度,以及提供最新的會員資料予處方,而政府會從政策和法例層面,檢討資訊科技界選民基礎的劃分,包括其專業資格水平、訂明團體的代表性,及研究設立劃一標準以釐訂選民登記資格,有初步政策建議後,適時進行諮詢。
選舉事務處已在4月7日向資料科技界所有訂明團體發信,要求它們再次確認向處方提供的會員是否符合《立法會條例》所訂明該界別的選民資格,並將不再符合資格的選民納入法定查訊程序,如相關選民在下月2日前未能提交證明文件,將會被納入6月1 日或之前的取消登記名單內。
此外,在完成檢討前,選舉事務處會採取臨時措施,在接獲資訊科技界的新登記申請時,會要求有關訂明團體提供該申請者符合登記為該界別選民資格的證明,例如相關學歷或工作經驗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