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前主任籲教友向會方提反對聲音 被拒發酬金 追討敗訴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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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前總主任束健銘,被指在會方檢討性別歧視條例期間,在一教會聚會中,呼籲教友去信平機會發表反對意見,以抵銷同志聲音,事後被傳媒揭發。束事後被指行為失當,被拒發86.7萬約滿酬金。束不服裁決,指稱那次是教會的私人分享,違平機會指已給束多次機會解釋及道歉,但束表現不合作,才決定拒發酬金。束早前向勞資審裁處追討,今被裁定束敗訴,並須支付會方9800元訟費,束庭外稱會考慮上訴。

束健銘在勞資審裁處追討被拒發的86.7萬元約滿酬金。(梁芷君攝)

審裁官在裁決時指,束當時為平機會工作,他出席該活動與他在平機會的角色存在角色衝突,平機會事後已給他機會解釋,但束未有合作。審裁官接受當時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的說法,同意周只需考慮僱員是否違反行為守則,認為周所作的屬合理僱主的決定,故裁定束敗訴。

申請人束健銘,被指在2014年8月,當時他仍是平機會的總主住,但他在出席教會一個有關歧視條例的公開場合中,著教友在性別歧視條例公眾諮詢期間,向會方提出反對意見,從而被指嚴重違反會方內部守則,最後會方拒付他約滿酬金。

束堅稱只是以基督徒身份出席聚會

束在聆訊時承認,他事前沒有向會方申報,但強調當日出席聚會,只是以基督徒身份出席分享,該次亦是私人聚會,他當日只是向會友解釋條例立法會帶來的影響。

周一嶽稱已給束多次機會解釋及道歉。(資料圖片)

周一嶽指束嚴重違反會內守則

平機會前主席周一嶽亦有作供,他指束的行為是嚴重違反會內守則,有非常大的角色衝突,他已給束多次機會解釋和道歉,但束沒有悔意,亦表現不合作,最後經行政及財務等專責小組商討後,決定拒絕發放約滿酬金予束。

案件編號:LBTC 54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