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屋】社聯指發展商願平價出租新界農地 惟首選仍是閒置官地
現屆政府正研究在港推行過渡性房屋,包括剛推出的社會房屋共住計劃,同時亦積極研究組合屋,紓緩香港的住屋問題。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透露,現時有數個發展商與他商討合作,願意平價租出新界農地擺放組合屋。蔡指因改劃土地用途需時,仍傾向租用毋須改劃的土地;社聯政策研究及倡議(社會發展)總主任黃子瑋在另一合則表示,若政府樂意配合,組合屋選址首選一定是官地。
傾向建4層組合屋
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透露現時與數個發展商討論合作,由他們廉價租出土地,部份位於新界,可擺放貨櫃組合屋。他亦曾視察市區及新界地,認為應租用毋須改劃的「熟地」,即附近已有水電等基建的住宅地,並傾向興建約4層高的組合屋,無需要加裝升降機,增加建築成本。
住宅地免改劃程序
他解釋,若然發展商願暫租出的土地可能涉及改劃,並非較佳選址,「我一定要用最快時間,可以真係起到貨櫃屋,畀家庭入住,最少住到兩年。」他續指部分土地或正等待發展,發展商未能即時收回,可以暫時借用。
社聯總主任(社會發展)黃子瑋出席城市論壇時亦表示,若然政府願意配合,官地將是機構首選,「至於其他土地,當然要住宅地,我們都著重人與社區連結。」他表示,外國興建組合屋的技術純熟,惟香港現行的《建築物條例》未能配合,「安全性方面,(組合屋)防火、防風等準則,歐洲已有成熟標準。」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尹兆堅贊成在港興建組合屋,但認為僅是「止咳」作用,「好似買時間,畀你有5年,可以追返起公屋嘅進度。」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認為,一旦落實推行,政府應負擔更大責任,而非由民間推動,「係咪乜都由民間去試,(政府)角色只係幫你打通任督二脈?起屋都要畀錢起啦,係咪應該畀資金出嚟。」
暫覓352伙社會房屋
至於社聯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蔡海偉指過去一周再多20個業主加入,令單位總數達352個,亦正與一名發展商商討。他指公益金所捐出的5000萬,只夠翻新500個單位,但有部分業主以1元租出單位,期望收回來的盈餘,可投放在機構的基金池內,協助更多單位做基本維修。
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今早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要求政府提供過渡性房屋、設立租金津貼及加快興建公屋,團體稱現時推出數百個單位,不足以解決全港約28萬輪候公屋的家庭,而且「共住」易令家庭產生衝突,倡議社會房屋應提供獨立廚廁,入住資格應根據輪候公屋時間,訂立合理的居住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