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冀財委會開會改會議程序 稱可省三成會議時間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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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建議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期望財委會召開特別會議商討修改建議,例如被逐議員全日不能出席會議、不容議員討論是否贊成縮短表決鐘的動議。他認為建議有助提升議事質素,並可節省約三成會議時間。
立法會早前已公布4名DQ議員的議席出缺,連同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立法會現時共有6個議席空缺。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就提出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如規定被逐離席的議員不可出席同日餘下會議、取消議員提休會議案的安排,改為暫停討論該項目、不容許議員討論縮短表決鐘聲的動議,並限制每名議員只可臨時提出一項無約束力議案(俗稱「37A議案」),甚至取消提出無約束力議案的安排。陳健波同時建議,增加議員發問時間。
陳健波認為,建議有助提升議事質素,估計可以節省三成會議時間,期望財委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陳健波相信,反對其建議的議員擔心減少在鎂光燈下「表演」的機會,不能再用「花招」遮掩缺乏議事能力的弱點,強調會與議員充分討論有關修定的建議。
另外,對於其中一名DQ議員羅冠聰因佔領公民廣場案被判入獄,陳健波稱讚羅冠聰為人有禮,發問前「有做功課」。他質疑,有人向年青人灌輸「犯法不犯罪」的觀念,為達理想或理念不惜任何方法,認為此舉破壞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