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建制派擬提修改議事規則 改點人數規定阻泛民拉布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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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民主派在立法會處理具爭議議題時,不時以點算法定人數、多次發言等方式「拉布」,表達不滿及試圖拉倒有關政策,建制派對有關行為已作出多次譴責,到近日高等法院裁決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四人失去議員資格後,有建制派提議在分組點票佔優勢的情況下,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杜絕拉布。有建制派高層透露,希望在10月復會後,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中,點算法定人數的規定,令泛民難以再藉此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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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中列明,立法會及全體委員會的會議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如出席會議的議員不足法定人數,而有人向立法會主席提出此事,立法會主席即須指示傳召議員到場。15分鐘後,如仍不足法定人數,立法會主席即無須付諸表決而宣布休會待續。 近年立法會會議討論具爭議的議題時,泛民不時會提出點算法定人數,以拖延時間,甚至希望因人數不足而流會,引起建制派不滿。

建制派以往曾解釋,因議員需要處理多項事宜,未能長時間逗留在會議室內,批評是泛民濫用議事規則,而經常提出點人數的社民連梁國雄、人民力量陳志全則反駁只要建制派專心開會,他們就無法提出點人數。雙方的爭議隨著四名議員被取消資格而出現新形勢,有建議派高層透露,很大機會在10月立法會復會後,提出修改點算法定人數的規定,直言「敲鐘點人數係拉布重災區」,而在民主派共失去6席的情況下,建制派在分組點票時處於必定通過的局面,希望趁此良機杜絕拉布。

爭議焦點:立會會議是否全程須有足夠法定人數

根據議事規則委員會本年度的工作進度報告,委員會曾為進一步澄清《基本法》第75條對會議法定人數的規定,向一名本地資深大律師尋求另一法律意見,大律師認為「《基本法》第75 條訂明的會議法定人數規定適用於立法會會議整個會議過程,並無任何論據支持會議法定人數規定可限為只適用於立法會會議過程中的某些特定時刻或階段」。不過,有建制派認為只要在會議開始及投票時有足夠法定人數就可以,「立法會都應該聽取其他的法律意見」,因此會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提出有關方面的意見。

據悉,就修改《議事規則》,建制黨派持有不同意見,有人擔心在這個時候作如此大的舉動會影響觀感,甚至影響到建制派在補選的形勢,但有建制派高層人士認為如果是合併一次過補選,建制派必然取到一席;相反是分開補選的話,是否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都不會影響選舉結果。

如有議員提出要求修改《議事規則》,首先要交由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取得共識後,再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議案,動議修改《議事規則》,須經分組點票下各過半數才通過。而民主派先後兩次、共6名議員被遞奪議員資格後,民主派在分組點票的「地區直選」過半數優勢,回歸後首次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