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非九龍西選民 城大生DQ劉小麗議員資格遭撤銷兼賠訟費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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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用英文追問他是否濫用司法程序時,希望他用英文回答時,莫兩次說「聽唔到」,記者重覆兩次後,他才解釋律師不在場,不想回答,並補充一句「My English is not well」。(伍凱瑩攝)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劉小麗的議員資格,但因法援被拒,已暫援案件。高院今(27日) 頒下判詞,裁定他不是劉小麗所屬的九龍西選區的選民,根本無權申請司法覆核,撤銷案件並下令他賠訟費給劉。

莫嘉傑一度誤會法官判他不用支付訟費,又誤會法官有鑑於政府已在DQ官司勝訴才撤銷他的案件,待記者當場指正,他仍然堅稱入稟決定正確,沒有濫用司法程序。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指,高院去年11月18日受理莫嘉傑的司法覆核申請;兩週後,上訴庭就梁游宣誓案頒下判詞,指出法庭在處理挑戰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時,必須小心考慮申請人有沒有入稟資格,尤其當申請人不是被挑戰議員所屬選區的選民。行政長官和律政司去年12月入稟後,劉小麗的律師已多次發信給莫,要求他撤銷案件,提醒他沒有足夠資格提出申請,並說如果他堅持不撤銷案件,劉將聘請大律師出庭應訊。

劉小麗曾有官司因申請人未有交保證金而甩身。(資料圖片)

法官:非劉小麗選區選民 沒有充份利益關係

區官認為莫嘉傑不是劉小麗選區的選民,與本案沒有充份的利益關係,根本無權申請司法覆核,撤銷他的案件,並下令莫支付劉小麗的訟費。

莫嘉傑今午親身到高院拿判詞,卻誤解判詞內容,向庭外近20名記者覆述判決時,稱法官判他不用支付訟費,又稱法官有鑑於政府已在司法覆核議員的官司中勝訴,才決定撤銷他的案件。已經閱讀判詞的記者立刻追問,他的「解讀」與判詞所寫不同,質疑他不是選民,實質沒有資格興訟,是濫用司法程序。

聽到記者提問,莫起初仍堅持「呢件事上唔係分選民,定唔係選民」,之後才說「尊重法庭判決」。他又辯稱不是濫用司法程序:「入稟呢個決定係正確,亦守護了香港公義,並不是濫用司法程序。」被問到有沒有律師協助他理解判詞,他只說:「今日律師唔在場,後續事情會再交待」。

案件編號:HCAL18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