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10建築工程商涉合謀定價 涉瓜分安達邨800個單位
撰文:邱靖汶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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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10間建築工程公司涉嫌在安達邨第一期裝修工程上,訂立並執行瓜分市場的協議及合謀定價的協議,以及或從事同樣性質的經協調做法、違反《競爭條例》,據了解瓜分的公屋單位多達800個。
競委會指該10間建築工程公司涉嫌的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已向審裁處申請,對各公司施加罰款及宣布違反《競爭條例》。 主席胡紅玉稱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是嚴重的反競爭行為,會減少消費者選擇,令價格在沒有競爭下飆升,消費者及其他企業均會蒙受損失,破壞整體經濟。
本案中直接受影響的為公屋居民,更突顯反競爭行為的嚴重性。胡紅玉指公眾投訴及查詢是委員會洞察違例行為的重要渠道,希望公眾人士遇上任何懷疑反競爭的行為,會向競委會舉報。
10間被競委會展開法律程序的建築工程公司:
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 | 裕輝建築有限公司 |
茂恒油漆裝 飾公司 | 大道建築公司 |
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 | 協益建築公司 |
泰華土木工程 | 維新鐵器裝修公司 |
百達建築工程公司 | 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行為守則禁止各行各業:
訂立或執行其目的或效果是損害在香港的競爭的協議,或
從事具有相同目的或效果的經協調做法,或
作出或執行具有相同目的或效果的業務實體組織的決定。
入稟狀透露,涉案屋邨為安達邨第一期合共2582個單位。競委會指,10家裝修公司疑向租客提供同一份裝修報價單,並私下瓜分每間公司所負責的裝修樓層,如非屬於自己樓層的租客要求提供服務,他們不會接該單生意,更會轉介租客到負責該樓層的裝修公司。
案件編號:CTEA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