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是否公開致命意外調查報告 勞工處正徵詢律政司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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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動工以來發生多宗工業嚴重事故,意外造成多名工人重傷或死亡,因而有「奈何橋」之稱。勞工處傍晚(8日)發新聞稿指,正就如何在符合法例的前提下,公開港珠澳大橋致命意外調查報告,以及公開涉及違反職安健法例及被成功檢控的僱主資料,正徵詢律政司意見。
港珠澳大橋動工期間曾發生多宗大大小小的工業意外,包括今年3月底造成工人2死3傷,路政署事後成立獨立調查專責小組,於6月底完成調查後,即下令承建商及顧問公司採取合適規管行動,及撤換表現不當的負責人員。惟當局其時指,報告內容或會影響執法部門調查,拒絕公開該份報告。
勞工處今日指,正就如何符合法例前提下,公開港珠澳大橋致命意外調查報告,和涉及違法和被檢控僱主的資料,諮詢律政司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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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有向工傷家屬提供資料以訴民事
勞工處引《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29條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指,處方須在「具有合法權限的情況下」,方可向另一人披露在行使或執行職能期間,所取得的工作程序等資料。上述條例亦訂明,所謂處方具有合法權限披露有關資料,其中情況包括為了施行上述兩項條例、在法庭命令下、或為了遵守另一條例規定。勞工處指,有根據上述條文向工傷工友及其家屬提供資料,以作提出民事訴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