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療妥」「小兒濕療妥」含受管制藥物致皮膚問題 衞生署籲勿用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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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9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濕療妥」及「小兒濕療妥」兩款外用產品,指有關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如不當使用有機會引致皮膚問題及高血壓、高血糖和皮膚萎縮等健康問題。
衞生署聯同警方今日在何文田一間藥行拘捕一男一女,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早前接獲情報,一間位於何文田的藥行涉嫌出售「濕療妥」及「小兒濕療妥」。署方到該處購買樣本並作化驗,結果發現兩款產品的樣本均含有糠酸莫米松,而「濕療妥」的樣本亦含有咪康唑。
咪康唑及糠酸莫米松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含有咪康唑的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藥房出售,而含有糠酸莫米松的產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衞生署指,涉事的兩款產品懷疑為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聯同警方今日到涉事處,拘捕一名50歲男子和一名54歲女子,他們涉嫌非法售賣及/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指,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糠酸莫米松是用於治療皮膚炎症的類固醇物質,不適當或過量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圓臉、高血壓、高血糖、皮膚萎縮、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及骨質疏鬆等。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其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
衞生署提醒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並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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