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5萬賄賂講師望讀中文學士 38歲內地經理不認罪 明年2月預審

撰文:陳蓉
出版:更新:

38歲內地男涉以5萬元行賄,要求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的高級講師,助他入讀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從而被控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明年2月24日作審前覆核,以待辯方索取政府化驗報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康杰被控一項提供利益罪。(陳曉欣攝)

被告康杰(38歲,經理)持雙程證,報稱居於深圳。他被控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4年11月4日在香港,向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香港理工大學的附屬機構)高級講師留金騰,提供一筆5萬元的饋贈,作為取錄被告修讀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之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留作出上述作為而向他提供利益。

控方透露將會傳召8位證人,包括4位廉署人員,會提交閉路電視影像,辯方會爭議錄影會面內容。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或重返案發現場等。

案件編號:WKCC50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