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容許圍封露台等小型潛建 甯漢豪:修例徹底、勿存僥倖等再放寬
發展局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提高不遵辦驗樓驗窗及修葺令的罰則,以及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的最高罰款。修例亦考慮豁免清拆小型潛建物,經專業人士審核後可以保留冷氣機支架、簷篷、晾衣架、圍封露台等。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22日)表示,形容今次修例「徹底」,之後會以較重罰則應對違規人士,市民不應抱僥倖心態等待政府再度放寬。
符合所處高度、大小限制 小型潛建物才可獲豁免
現時未遵辦的清拆令約有3.6萬張,當中有3至5成屬小型僭建物。發展局本月13日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小型僭建物的豁免範圍。遮篷、晾衣架、旗杆、圍封露台等小型工程經專業人士審核後,有機會獲准保留。
甯漢豪在電視節目表示,政府會按構築物的長度、闊度作考,放寬某一尺寸的小型工程。她又表示豁免設有最高樓宇高度限制,因為高層單位的潛建物危險性較大。如果潛建物位置超出指定高度,業主要找專業人士檢查,確定安全才可以保留。
甯漢豪:市民唔值得搏 不應抱有僥倖
甯漢豪形容政府這次修例「徹底」,市民不應該保持僥倖心態,以為政府會再放寬潛建工程範圍。修例通過後,政府會以較重的罰則應對違規人士,如果不審核和清拆僭建物,首先會定額罰款1萬元,再經定罪後可罰款40萬元,罰則較以往高。甯漢豪認為市民「唔值得博」,又說「出路都畀咗大家,又何必再等呢」。
修例後業主須清拆上手業主潛建物
修例豁免拆除小型潛建物後,政府將集中處理嚴重僭建,要求業主在「若干日期」前遵辦清拆令,拆除上手業主留下的僭建物,否則即屬違法。甯漢豪表示政府原意是想「大家買樓小心啲,要搵人check清楚,唔好話唔知道(僭建)」。她表示不會在法例通過後要求業主立即拆除,因為可能會對正準備簽署樓宇買賣合約業的準業主造成混亂,但也不會把「若干日期」訂得太遲,可能是修例後數個月。
修例未提修改申請入門手令
執法方面,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僭建,屋宇署曾到訪部分獨立屋「拍門」不獲回應,最終只好申請手令入屋。甯漢豪曾稱希望修訂《建築物條例》有關申請手令的條文,不過署方拍門未獲回應後,已成功向法庭申請手令,所以今次未有就此修例,避免令社會擔心政府濫用權力。
甯漢豪又表示,以往屋宇署要求與涉嫌僭建的業主會面,有機會被拒。一旦修例成功,業主拒絕會面可被罰款高達10萬,相信有助執法。另外,甯漢豪表示有密切留意市建局做法,強制要求業主儲蓄維修費,會先觀察反應再考慮。她又表示,政府不會這麼快「強制」業主儲蓄,會先提供一些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