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修訂建築物條例冀鼓勵守法 小型僭建物經專業檢核可保留
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針對沒有遵從強制驗樓以及涉及嚴重僭建物的業主提高罰則。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21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稱,小型僭建物如冷氣機支架及晾衫架等,在3年寬限期內,經專業人士檢核後可保留。
她續說,現時新界村屋的僭建情況普遍,已巡查6萬棟村屋中,半數有大大小小的僭建物。她指,屋宇署手頭村屋僭建物數量或達10多萬個,估計當中四分一僭建物未申報暫緩執法,會考慮重啟新界村屋申報計劃。
修訂《建築物條例》違令者提高罰則非懲罰
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升不遵辦驗樓驗窗令的罰則,並提高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的最高罰款,建議由20萬元及監禁1年,提高至30萬元及監禁2年,如仍不遵辦和再次定罪,則提高至60萬元及監禁2年。甯漢豪接受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訪問時稱,當局將就相關法例展開公眾諮詢,與不同地區團體及專業人士溝通,聽取意見。她強調,加強罰則並非想懲罰市民,而是鼓勵市民守法。
小型僭建物經專業人士檢核可保留 不適用於大型僭建物
修例建議小型僭建物如冷氣機支架及晾衫架等,在3年寬限期內,由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進行一次性或定期檢查後予以保留,檢核寬限期為3年,之後屋宇署會逐步對未檢核和登記的「小型建築物」採取執法行動。
甯漢豪指,有信心經專業人士檢查,並保留紀錄後,「應該係安全方面我地係可接受」,又指小型僭建物可憑肉眼或簡單檢查看出是否安全。但如日後被發現日久失修,當局仍可能要求處理,但不會針對僭建執法。
針對大型僭建物如地庫或後巷僭建物,因為沒有施工紀錄,無法得悉其天台、地基、地台等接駁方式,以及承重是否安全,故不會在檢查後變成可「享用」僭建物。她說,計劃日後只要當局有合理懷疑,要由業主向法庭說明為何入住後出現大型僭建,又計劃引入新罰則,市民日後購入物業應尋求專業人士檢核有無僭建,否則可面臨檢控。
已巡查6萬幢新界村屋半數有僭建 考慮重啟申報制度
甯漢豪表示,現時新界村屋的僭建情況普遍,已巡查的6萬棟村屋中,半數有大大小小的僭建物,「有些所謂大,是多了半層樓或多一層樓出來,有些圍封了露台」,仍有三萬多幢須要巡查。
她指,屋宇署手頭村屋僭建物數量或達10多萬個,估計當中四分一僭建物未申報暫緩執法。屋宇署巡查後,要發出清拆令及提出檢控等程序,加上要處理市區僭建問題,因此考慮重啟新界村屋申報計劃,讓部分個案可暫時不用處理,她相信重開申報制度的期限需要至少1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