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港男夾公仔機花$500 夾中紙條欲換窩夫機 終只得鎖匙扣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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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夾公仔機舖林立,不少「台主」會在機內布置障礙物,增加出貨難度,又會展示豐厚獎品吸引玩家。消委會分享三個投訴個案,指遊戲過於困難,設有「保夾」機制但未有向消費者交代。亦有夾公仔機展示獎品為窩夫機,投訴人花近500元、約45分鐘夾得中獎紙條,但店員僅讓他兌換幾個鎖匙扣、吊飾等。消委會批評涉誤導,促請業界確保遊戲公平合理,並且清晰交代得獎規則。

消委會促請業界確保遊戲公平合理,並且清晰交代得獎規則。(資料圖片)

投訴一:展示獎品為窩夫機 結果是匙扣

一間店舖的夾公仔機獎品分為「積分換獎」和「直中獎」兩種模式。夾到有分數的紙條,可按積分換取獎品。夾得「直中獎」的紙條就可以直接換取獎品,當時機內展示兩件獎品是迷你朱古力噴泉機和窩夫機。

投訴人郭先生花近500元,夾了約45分鐘,夾中「直中獎」編號33的紙條,向店內職員要求兌換窩夫機。職員從機台一個隱蔽角落拿出一盒標示為「直中獎33」的獎品,裏面僅有數個匙扣、吊飾等小飾物。郭先生拒絕,以通訊程式聯絡台主,惟台主堅持不提供窩夫機,建議以其他獎品,包括朱古力噴泉機代替。

玩家夾中150張紙條僅得7分 台主沒回覆消委會

郭先生認為機內獎品沒有標編號,機身亦沒有標明兌換獎品的規則告示,他理應有權選擇獎品。他又投訴指夾得150張紙條,合共僅得7點積分,而大部分獎品需要10分以上才能兌換,懷疑台主刻意展示吸引禮品誤導消費者,向消委會投訴並要求台主盡快交付應得的獎品。

消委會多次致函商戶,希望透過商戶跟進個案或聯絡台主,但沒有收到任何回覆,導致無法調停。消委會建議郭先生尋求法律意見,考慮是否追討。

有市民投訴夾公仔機爪夾自動彈開,玩家難以成功夾出公仔。(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投訴二:夾公仔機狂「鬆爪」 未有通知玩家「保夾」機制

張小姐花了20元,玩了4局、每局5元夾公仔機,成功夾起心儀的公仔。但當爪夾到機器頂部時自動彈開「鬆爪」,令公仔跌落。職員表示這是機台的設定,沒有任何故障,又表示設有「保夾」機制,即玩家消費達100元但仍未獲獎便不會「鬆爪」,可以把公仔直接送到出貨口。職員接獲投訴後,即時全數退款。

張小姐認為消費者不可能在「保夾」機制以外成功夾出公仔,質疑經營手法有詐和取巧。若非她投訴,消費者不會知道有「保夾」機制,認為極不合理。商戶回覆消委會指機台是台式三爪機,爪夾會於回洞口途中鬆開,玩家要運用技巧去獲獎。

投訴三:硬幣機不夠五元硬幣 僅「回局」不「回水」

陳先生於夾公仔機店的硬幣兌換機,放入100元紙幣,最後僅得1枚5元硬幣,尚欠19枚。他立即透過通訊程式聯絡負責人,負責人拒絕退還現金,提出以夾公仔機的遊戲局數作補償,亦即「回局」。陳先生翌日再到店內要求退還95元,繼續被拒。

陳先生認為硬幣不足是商戶管理問題,不滿商戶將硬幣兌換與夾公仔機遊玩局數綑綁,提供他不感興趣的遊戲局數作補償,批評是取巧。消委會亦批評「回局」不「回水」變相強迫消費,要求商戶馬上取消和糾正。

商戶解釋兌換硬幣有銀行手續費等成本,「回局」安排是防止兌幣機被非顧客濫用,安排已標示於機上,拒絕退回現金。消委會建議陳先生考慮透過民事途徑追討。

警方早前破獲以夾公仔機店作掩飾的新型非法賭場。(資料圖片/鄭嘉惠攝)

消委會:小心被視為參與非法賭博

法庭2022年裁定夾公仔機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對「娛樂」的定義,因此不用申領牌照亦不受條例規管。
不過近年坊間出現出貨全靠運氣的「幸運台」,內藏貴價獎品如遊戲機、手提電話及現金等,有機會構成博彩,觸犯《賭博條例》。根據條例,博彩包括碰機會取勝的博彩遊戲或慼機會結合技巧而取勝的博彩遊戲,除非獲得豁免或牌照,否則屬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