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梁美芬稱《基本法》無說過不可做 郭榮鏗:有衝突
政府上周公布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爭議不斷升溫。公民黨郭榮鏗批評,當局至今仍不願作公眾諮詢,而是臨近通車時才公佈,情況猶如當年推行《基本法》第23條一樣。經民聯梁美芬則估計,政府較遲推出方案是當中牽涉政治因素,但她認為一地兩檢並無違反《基本法》。
政府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採取「三步走」的方式,先與內地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引用《基本法》第20條,尋求人大常委授權在高鐵西九龍總站設立「內地口岸區」,落實一地兩檢,並在該區實施內地法律,然後經本地立法實施。做法惹起民主派批評,認為儼如「割地」方案。
郭:與強推廿三條一樣
郭榮鏗今日(30日)在港台節目《城市論壇》討論事件,指局方曾探討高鐵實施「兩地兩檢」及車上檢,但現時則指一地兩檢是唯一方案,「不論是租、借、割都好, 你(政府)係將香港市區行內地法律」,客觀效果均是將「市區地方變成內地」,認為方案與《基本法》有明顯衝突,批評這次與23條立法一樣,未有作公眾諮詢,形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行為是硬闖立法會。
他指出,如今反對理據很清楚,政府應進行公眾諮詢,向社會痛陳利弊,希望林鄭勿忘記當初參選時與民同行的承諾。被問到在下星期加開的臨時內會會否有所行動,他表示民主派議員會從長計議,相信會用盡所有方法向政府詢問應該問的問題。
梁美芬:人大有解釋權
梁美芬則認為,公眾諮詢固然是越早越好,「開誠佈公我一定支持」。她形容,「《基本法》20條應該是加持」,指要用《基本法》18條及22條「拆局」,又指「基本法睇唔到唔准實施一地兩檢」。當被主持蘇敬恆問到,是否《基本法》沒有提及就可以做,梁指要留意《基本法》的剩餘解釋權,「好多人一廂情願」以為解釋權是歸香港,但其實《基本法》第158條說「解釋權」是歸人大常委。
梁美芬指出,過去曾經就一地兩檢與內地官員及專家討論,自己亦曾提議內地在口岸區只擁局部管轄權,但相關內地官員解釋,出入境牽涉國家安全,加上兩地法律不同,不可能授權交予香港操作,否則可能與關稅等法律條文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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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場合的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鋒則揶揄,「 樣樣都話符合基本法,唔通真係樣樣都符合咩?」他指,若將事情推到人大層面,令香港法庭指是國家事務,「香港冇得管」,即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所說,「人大講咩就咩」。任認為,這情況通常是第三世界小型軍政府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