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潮音淨院稱已佔一平台官地逾60年 入稟求以逆權侵佔取業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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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寺廟潮音淨院一幅土地被指霸佔官地,被政府要求收回,惟寺廟一方指該處土地自港英政府時期已開始佔用相關土地。營運寺廟的公司昨(4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寺廟已佔用土地逾60年,認為可逆權侵佔,要求法庭宣告政府無權收回土地。

原告是東方寺潮音淨院有限公司,被告為律政司司長。

原告是東方寺潮音淨院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取一幅官地的業權。(黃浩謙攝)

入稟狀指,原告是一間註冊公司,營運一所坐落荃灣老圍道三疊潭5號的寺廟潮音淨院。寺廟的西和西南方一片土地被指是政府土地,惟原告指寺廟已佔據相關地段逾60年,認為政府已喪失收回土地的權利,原告提出逆權侵佔,要求戈法庭下令原告取得該塊土地的業權。

原告指,早於1956年殖民地時期,原告獲北區理民府發出許可證後興建寺廟,並在寺廟的西和西南方築起護土牆,1961年在護土牆一帶興建平台,1963年竣工。該平台被牆及圍欄包圍,只有寺廟職員持有大閘的鎖匙,或經寺廟西方進入。

原竹吉公司董事被指霸佔土地

2023年6月至7月,荃灣葵青地政處派員到寺廟調查土地用途,惟地政職員只能待原告公司一名董事Cary開鎖方可進入平台。政府今年8月向原告發出傳票,指稱Cary非法霸佔未批租土地。

已佔用平台61年

原告指,相關寺廟自1961年起佔用平台,持續至今逾61年,未曾間斷,故現要求法庭宣告政府無權收回土地,同時宣告原告有相關土地的擁有權。

根據《時效條例》(第 347 章)有關收回土地訴訟的條文,政府須在60年內提出訴訟,否則對土地的所有權即告終絕。

案件編號:HCA24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