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促逆權侵佔已故富商李寶椿土地 案件押後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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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富商李寶椿的第七子李兆增透過一間公司在元朗屏山上白泥持有的一幅土地,遭一名農夫引用《時效條例》,要求法庭頒令農夫可以逆權侵佔佔用該土地,案件今(5月25日)開審,但中午訴訟雙方押後,以便商討其他處理辦法。
涉案地皮位於元朗上白泥第166及177地段,原告人蕭炳照(81歲)今指,他於1951年來港便向一名男子以短期租約租用涉案農地166號耕種,1966年更搬到177號地段居住。另根據蕭的媳婦在案件入稟時向報章透露,其後「業主」死亡,蕭伯一直繼續在上址居住及耕種,直以2010年收到原告Famous Brand Investment Ltd的信件,聲稱要收回該農地。
李寶椿家族顯赫一時,在清朝時已是本港富豪望族。李寶椿之父李陞在本港開埠初期,與兄長開設「和興金山莊」,又開設首間華資保險公司「安泰保險」。李陞於1896去世時,其600萬元遺產等於當時港英政府全年稅收的兩倍半。李寶椿為他的孻子,為人較低調,主力從事紡織和投資地產,大量購入半山荷李活道土地,他亦樂善好施,捐款籌建多所學校、醫院等。李寶椿共有9名兒子,其中李兆增為第七子。
案件編號:HCA128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