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新申報周期約3萬戶未交表 房署指多為長者會審慎處理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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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繼續打擊公屋濫用,上月開展新一輪公屋租戶申報計劃,超過14萬戶需於11月30日前交回「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房屋署指出,截至上周三(11月20日)共收回近11萬份申報表,當中約600個單位主動交回或被收回。 由於是次主要涉及首次申報人士,且大部份是長者,署方稱會審慎處理個案,包括了解是否有特殊情況未能準時交表。

新一輪公屋租戶申報周期上月展開,房委會向逾14萬公屋租戶發出申報表,租戶需於11月30日前交回申報表。(資料圖片)

房屋署指出,今輪向超過14萬公屋租戶發出申報表,當中包括約12萬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居住公屋滿15年的全長者戶,以及約2萬入住滿2年的非全長者戶。截至11月20日收近11萬份申報表,回收率近八成。

約600戶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這批申報家庭中,約600戶已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房屋署收回公屋單位,包括購買私人或資助出售房屋、透露已移民、被證實濫用公屋、欠租等。

房屋署表示, 根據過往經驗,不少租戶會在接近截止日期才交回申報表,目前收表進度正常。房屋署亦透過不同途徑,包括派發提示信到租戶信箱、致電租戶、家訪、於電子告示板/大堂張貼提示通告,及於各座大堂的房屋資訊台廣播文字訊息和短片,提醒租戶依時交表。

鑑於是次主要涉及首次申報人士,特別是長者,署方稱會繼續以不同方法聯絡租戶,審慎處理這些個案。(資料圖片)

主要涉首次申報人士

如租戶拒絕或欠交申報表,房委會可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但鑑於是次主要涉及首次申報人士,特別是長者,署方會繼續以不同方法聯絡租戶,審慎處理這些個案。如證實租戶蓄意拒絕申報或濫用公屋,房委會必會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