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鄒家成何桂藍為何重判?墨落無悔加刑 無求情無減刑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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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47人案,鄒家成被判囚7年9個月,何桂藍被判囚7年,是參選者中判刑最高的。法官在判辭指,鄒家成是「墨落無悔」聲明書發起人,認為他盡全力想約束初選參加者,以確保戴耀廷的謀劃成功,故聲明書是加刑因素,但接納鄒家成對法律無知,酌情減刑3個月。
曾被法官指是「最為激進參選人」的何桂藍,判辭中只有三段關於她的內容,法官指她被審訊後定罪,沒有求情,沒有減刑。

47人顛覆案專頁

47人案,45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刑期一覽。(香港01製圖)

鄒家成判刑僅次於戴耀廷 墨落無悔加刑

「墨落無悔」聲明書發起人之一鄒家成,受審後被判囚7年9個月,是繼案中「首要分子」戴耀廷後,刑期最重的被告。法官明言聲明書是加刑因素,認為聲明書或許對戴耀廷的謀劃作用不大,但鄒家成盡全力想約束初選參加者,以確保戴耀廷的謀劃成功,並形容戴的謀劃宏大。

出席所有協調會 接納對法律無知

法官指,鄒家成不是組織者或首要分子,應被列為積極參加者。鄒家成出席了所有協調會議,有參加初選論壇,亦出席由抗爭派舉辦的記者會。

法官採納8年作為量刑起點,但接納鄒家成對法律無知,酌情減刑3個月,最終刑期為7年9個月。鄒家成早前承認七一立會暴動案被判囚5年1個月,法官指兩案無關聯,是獨立事件,將刑期全數分期執行。

求情指信民選政府終有一日降臨香港

鄒家成求情時指,仍堅持初心不變,仍相信民主和法治,亦相信為香港人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日會降臨香港。他又指不是反中,而是反對不公義的制度。

鄒家成在47人案中,被判囚7年9個月,法官指他在謀劃中比其他參選人更積極。(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今年27歲的鄒家成,在案發時於香港都會大學修讀護理系,現已畢業,曾於醫院任職。鄒家成就讀中學時曾參加雨傘運動,惟運動的終結令他質疑和平手段是否能爭取民主。他認為自己是本土派,曾於訪問中表示,參選立法會是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爭取「五大訴求」、執行議員監察與制衡政府的職務等。

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鄒家成於當年的7月1日遊行後,與示威者一同進入及佔領立法會。鄒家成於同年底參加區議會選舉,出選沙田的大圍選區但落敗。

2020年,鄒家成表示有意出選當年的立法會選舉,民主派人士亦於5月的新界東協調會議上,達成以具約束力的初選選出參選代表的共識,及認同以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方法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2020年7月,多名參選加民主派初選的抗爭派人士抗爭派回應初選投票結果。(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2020年6月,戴耀廷召開記者會交待民主派初選細節,指不會要求參選人簽署共同綱領。不過,鄒家成認為,共同綱領是參選人合作的基礎,亦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不應失信選民,故提出了「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鄒家成曾在庭上供稱,「墨落無悔」聲明是由他及同案被告張可森及梁晃維發起,聲名獲多名參選人簽署。

鄒家成最後於新界東的初選中,取得16,758票,以第五名出線,惟當年政府以疫情為由,延後了立法會選舉。2021年1月,鄒家成因初選案被警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2月再因2019年佔領立法會事件,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

2024年3月,鄒家成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囚5年1個月。

「最激進」何桂蘭判辭篇幅短 無求情判七年

同屬抗爭派的被告何桂藍,判辭篇幅僅三段,法官指何被審訊後定罪,沒有求情,判她入獄7年。法官早前於裁決時指,何是其中一名最為激進的參選人,她想變更本港的現有政治制度,並反對「一國兩制」。

清華大學畢業 曾任《立場新聞》記者

33歲的何桂藍曾於北京清華大學修讀文學系,原本任職記者。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她曾以《立場新聞》記者的身份,採訪同年7月1日的佔領立法會事件,直播訪問為守的示威者,曾在聽到其中一名示威者的說話後落淚。

2020年7月,於民主派新界東初選出線的何桂藍,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2019年7月21日,元朗港鐵站發生無差別襲擊事件,當時何桂藍亦以《立場新聞》記者的身份到現場直播,期間被一名身穿橙色恤衫的中年男子追趕,及用武器襲擊,何桂藍當時倒地尖叫。

2020年5月,監警會發表報告,針對元朗無差別襲擊事件,批評警方警覺性不足,沒有及早澄清警黑勾結傳言,導致其後被放大成示威的催化劑。何桂藍其後以「我的第一手真相」,以Facebook直播方式回應監警會報告,批評報告扭曲事實。

2020年6月,何桂藍宣佈參加民主派新界東立法會初選。(何桂藍Instagram截圖)

何桂藍後來辭去記者職務從政,並於2020年6月宣佈參加民主派新界東立法會初選,指「我除低記者證,係希望能夠成為一個抗爭者,同各位香港人同行,一齊面對我哋共同嘅命運。」她亦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

何桂藍於民主派新界東初選中,取得26,802票,以第一名出線。不過,她報名參選立法會後在2020年7月宣布,收到選舉主任來信,指她並非真確地及誠意地擁護《基本法》,裁定提名無效,政府後來亦延後了選舉。

何桂藍於2021年1月,因初選案被警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同年2月起被還押,一直不獲保釋。

黃之鋒認罪 獲扣減三分一刑期

另外創立學民思潮、香港眾志的黃之鋒,判監4年8個月。判辭指黃之鋒於2016年至2023年間有多項案底,又認為他是案中的「積極參加者」,因為其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不過,因黃之鋒求情時無提及,他是因對法律的錯誤理解而犯案,加上黃之鋒是在其他法庭案件獲保釋期間犯下47人案,所以無獲更多刑期扣減。

判辭引述辯方求情,呈上由黃母、神職人員和黃的前老師所寫的求情信,冀法庭寬大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