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無牌兼醉駕被捕 揭曾多次無牌下接載同袍 認罪囚6個月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休班警無牌駕駛兼醉駕,遭交警截停時以高速駛走,最終被捕,並揭他早前已經常無牌下載其機動部隊的同事上下班。又因其座駕是其父登記,令其退休警父亦被捕。兩父子早前承認多項交通罪名,案件今(12日)在沙田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休班警連續犯案,判他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及停牌兩年,其父則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12,500元。

休班警認危駕醉駕等14罪

兩名被告:姜淇傑(26 歲,子)及其父親姜知勇(58歲,父)。姜淇傑承認 14 罪,包括1項危險駕駛、6 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6 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1項血液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其父則承認5 項允許沒有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及 5 項允許他人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

兒子姜淇傑及其退休警父親姜知勇在沙田法院分別判囚6個月及社服令160小時。(資料圖片)

首被告被截查時高速駛走

首被告於2023年12月25日清晨駛經長青隧道時危險駕駛,導致一輛的士被迫停下,警員截停他作調查時,首被告以高速駛向新界,期間12度橫過雙白線,警員放棄追截。

其父亦因允無牌人士駕駛被捕

警員經調查後在天悅邨找到首被告,發現他雖曾獲發「P牌(暫准駕駛執照)」,但已於2023年3月被取消。被告所駕駛的車輛則是其父是車主,其父事後亦因允許無有效執照人士駕駛而被捕。

被告駛走時超速逾一倍

調查發現,首被告案發時曾以最高達每小時165公里駛走,但青朗公路的車速限制是每小時80公里;另首被告當時體內每100毫升的血液含有65至115毫克酒精。被告除了在這次事件上無牌駕駛外,亦曾多次在無牌下接載其機動部隊同事。

求情信稱愧對警隊的信任和栽培

首被告認罪被還柙後撰寫求情信稱,對其行為感到羞恥,並愧對警隊對他的信任和栽培,違背了維護法紀的初心。他早前求情稱因工作壓力大,案發前曾喝下2至3罐啤酒。

案件編號:STCC 148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