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律師會完成審理16宗投訴 多名律師被裁違執業規則收信
律師會今年1月指,共收到16宗涉及612基金的投訴,據悉,已有多名律師收到調查結果,被指收取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612基金款項,未有做好盡職審查,會就此發出指責書或遺憾書。有業界指,612基金款項來自公眾募捐,相關機構以往也有在網上公開這些資料,指律師未有做好盡職審查未必恰當。
律師會今日(4日)傍晚也表示,已完成16宗涉及612基金的投訴,提到會向相關的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 / 結案信件,包括指責書、遺憾信、或「良好執業」勸喻信,信中內容則道明相關律師接受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 612基金的款項,而危及或損害其正直品格、及律師專業的名譽,違反《律師執業規則》。
調查結果指律師未有做好盡職審查
律師會今年1月指,共收到16宗涉及612基金的投訴。據悉,已有多名律師收到調查結果,被指收取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612基金款項,未有做好盡職審查,就此發出指責書或遺憾書。
有業界則認為,612基金款項來自公眾募捐,相關機構以往也有在網上公開這些資料,指律師未有做好盡職審查未必恰當。
律師會會長:會向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 / 結案信件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今日傍晚也發信回應指,不會對個別個案作出評論,但該會已完成16宗投訴,根據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批核的調查結果,律師會向相關的被投訴律師發出不同的警告 / 結案信件,其中包括:指責書 (letter of disapproval)、遺憾信 (letter of regret)、或「良好執業」勸喻信 (advisory letter on good practice)。
他又指,信件當中,內容包括律師會指出相關律師接受了未經《社團條例》註冊的 612基金的款項,而危及或損害:其正直品格(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2(a)條);及律師專業的名譽 (違反《律師執業規則》第2(d)條)。
他也提到,該會是按既定機制委派調查委員會審理相關投訴,相關律師如對調查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要求律師會理事會轄下的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對調查委員會的決定作出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