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墜屏幕 工程師認找實習生協助 強調有一同審視文件
MIRROR於2022年於紅館舉行的演唱會發生墜屏意外令2名舞蹈員受傷。3名負責統籌的職員涉虛報案進入第9天,結構工程師溫志華今(28日)繼續作供,他承認派出一名大學未畢業的實習生,向第三被告梁耀祖索取天花懸掛物的進一步資料,但他強調之後有與該實習生一同審視文件,並逐點確認有否超出負荷。溫另在演唱會前夕親到紅館檢查兩小時。辯方質疑主辦方提供的負重表有多處錯誤,包括多個吊點方位及座標出錯,另有位置原本不可作負重點。溫同意部分錯處很明顯,若他當時留意到會通知康文署。
溫與實習生一同審視文件
康文署外聘的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之董事、結構工程師溫志華今續作供。溫稱涉案演唱會的索具裝配圖及負重表由康文署提供,他與實習生馮帝文一同審視文件及討論,逐點確認有否超出紅館天花負荷。被問到為何由實習生與溫負責,溫稱當時另一位負責的助理工程師有其他工作在身無暇處理,溫想馮藉此吸取經驗。
審視後認為設備重量未有超出負荷
溫供稱,經過討論後他認為須參考更多有關天花母架與設備負重分布的資料,遂向康文署索取進一步資料。梁耀祖其後致電馮交代更多資料,包括懸吊設備如何連接天花鐵架等,馮稍後轉告溫。溫表示,檢視所得資料後,認為設備重量沒超出紅館天花負荷。
演唱會前夕到紅館檢查逾2小時
溫於7月24日,即演唱會前夕,到紅館實地視察,在不同位置目測並用電筒輔助,檢查吊點位置是否如圖則所示,過程逾2小時。溫其後發出穩定性證明書,代表懸吊物沒超負荷,被視為安全。
同意康文署很依賴輝固的評估
溫在盤問下溫表示,不清楚索具裝配圖及負重表上的內容由誰填寫,但他認為撰寫人具備工程背景,因為負重分布牽涉工程學。溫同意署方相當依賴輝固的專業評估,並只會在輝固發出穩定性證明書後才會允許演唱會舉行。溫同意如他知道相關文件有誤,他首先會聯絡康文署了解,若署方證實文件有誤,輝固不會發出穩定性證明書。
馮協作時未大學畢業
辯方關注,馮作為實習生協助溫時仍未畢業,加入輝固未夠一個月,馮對於紅館的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毫無經驗。溫指馮當時已讀完大學三年級,對負重有基本概念。被問到馮是否有機會在轉達有誤,溫稱馮轉述的資訊可解釋相關圖則,故他認為已足夠,沒有聯絡梁再確認相關資訊,亦沒循書面再作確認。溫又稱,負重點的計算工作應由溫親手計算。
同意懸吊物未超上限不會影響天花
辯方指,根據輝固持有的紅館圖則,紅館天花的承重上限為9.15萬磅,只要懸吊物重量低於上限,便不會影響天花的結構。溫同意。根據控方案情,負重表指設備實際重量逾5萬磅。
溫同意負重表部份錯處很明顯
辯方續指,根據主辦方提供的負重表文件,至少有8處涉及吊點方位及座標出錯,以致所標注的負重值同樣出錯,例如有位置原本只可負重750磅,卻被錯誤標示為1500磅,另有位置原本不可作負重點。溫同意部分錯處很明顯,若他當時留意到文件有錯,會向康文署澄清。溫另同意,輝固沒有直接與大國文化或藝能聯絡。
3名被告:吳凱瑩(女,項目經理,42歲)、林志華(工程統籌,61歲),梁耀祖(項目經理,50歲),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虛報負重設備的重量,串謀欺詐康文署的經理,以令他允舉行「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3人另被控一項交替性的欺詐罪。
案件編號:DCCC 29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