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報告|去年批1111宗截取申請300人被捕 有人涉疏忽無存資料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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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楊振權發布2023周年報告,指報告期間共批准全部1,111宗截取及41宗私密監察申請,合共300人在後續行動中被捕,涉及截取有274人,其中多達163人並非目標人物,佔被捕人數近6成。去年共4宗異常事件或事故,但在所有個案中未找到件何蓄意忽視實務守則及有人行事用心不良情況。

其中一宗異常個案中,行動共分兩個伺服器處理截取成果,但有人員疏忽忘記在一個伺服器中保存截取結果,且上司查核後未發現,兩個月後,目標人物因停用該電訊設施而終止行動,才發現資料未被保存,無法按規定提交專員檢查,相關執法機構已向涉事人員及其上司發出一項口頭勸諭。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23年周年報告。(資料圖片)

4宗異常或事故 不涉蓄意忽視法規或守則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楊振權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呈交2023年周年報告,稱報告期間共批准全部1,111宗截取及41宗私密監察申請,合共300人在後續行動中被捕。

報告指,涉及截取被捕人士共274人,當中111人是目標人物,多達163人並非目標人物,佔被捕人數約6成;另有74人涉監察後的後續行動中被捕,當中50人為目標人物,非目標人物有24人。由於被捕人數中有48人同時被截取及監察,故實際被捕人共有300人。

報告指出,去年共接獲4宗異常事件或事故,但所有個案中均找不到任何蓄意忽視法定條文或「實務守則」的情況,亦無發現涉事人員行事時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23年周年報告。(資料圖片)

截取資料存伺服器未保存 上司查核時無發現

按規定若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執法機構行動時應無保存部分截成果供專員檢查。報告稱其中一宗異常個案,某執法機構獲授權截取目標人物使用的另一電訊設施,因當時評估可能會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故必須保存所有截取成果供專員檢查。

不過,在授權開始生效當天,專責分組在兩個用於處理有關截取成果的伺服器A及B進行登記授權,另一分組一名人員在系統輸入指示,因其疏忽,令伺服器B處理的截取成果沒有被保存。同日該人員上司查核系統內的有關記錄並無發現。約兩個月後,目標人物已停止使用該另一電訊設施,截取行動因此終止 。

其後執法機構準備提供相關截取成果供專員檢查時,發現伺服器B所的截取成果未被保存,已即時通報專員,並隨後提交詳細的調查報告。調查發現主要是因該人員警覺性不足,忽略提示訊息,上司也無察覺失誤,相關人員曾接觸伺服器B所處理的5項通訊的截取成果。

報告指出,專員認為個案並無涉及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的情況,執法機關建議向該人員和該上司發出一 項口頭勸諭,以提醒他們在執行條例相關職務時須時刻保持警覺,並已就有關系統實施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