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百佳超市前主管及三人 涉偽造13「鬼工」值勤紀錄呃$320萬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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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訴百佳超級市場前高級主管及三名前外判或臨時職員,涉嫌偽造13名「鬼工」值勤紀錄,串謀詐騙百佳工資,兩年內詐騙逾320萬元。四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劉建邦(42歲),為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級主管;被告戴建文(41歲),為盈匯倉庫有限公司前助理經理;被告黃偉峰,25歲;及被告黃栢勤,26歲,均為百佳前外判臨時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
涉自設同型號打卡機製造上班紀錄
百佳在火炭設有貨品配送中心,負責整理及包裝網上訂單的貨品再分發予客戶。百佳委聘承辦商物流網絡管理有限公司為該配送中心提供臨時工人,而物流網絡的運作情況則由盈匯倉庫負責監督。
案發時,劉建邦是百佳高級主管,負責配送中心的行政事宜。戴建文是盈匯倉庫的助理經理,負責核實臨時工人的值勤情況,而黃偉峰及黃栢勤則是物流網絡聘請的臨時工人,負責招聘和監督其他臨時工人。物流網絡規定所有臨時工人須於上班及下班時打卡,及於簽到紙上就其值勤時間簽署作實。
本案於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發生。四名被告涉嫌與另外兩人串謀詐騙百佳,向百佳虛報13名臨時工人的值勤紀錄及工作時數,從而誘使百佳向該等工人發放工資逾32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有被告涉嫌租用配送中心附近一間辦公室,並購買一部與配送中心相同型號的打卡機,在辦公室偽造13名「鬼工」的值勤紀錄,再將虛假紀錄帶回配送中心,騙取工資後平均攤分得益。涉案13名工人於案發期間從未於配送中心工作,亦沒有收取任何工資,值勤紀錄上有關他們的簽署是假冒的,他們亦未曾在收訖工資確認書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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