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博士生校園內向女子潑液 被捕後認是精液水 稱壓力大犯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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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內地的城大博士生,涉嫌在盛夏下拿著裝著精液水的試管,在校園內尾隨一名女子,並液體濺向女子。他今(8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前在實驗室熬夜多天,因感到壓力而犯案。裁判官李志豪斥被告行為對受害人是極大侮辱,把案押後至9月6日判刑,以候被告的精神科報告,被告准以2千元保釋。
被告來常偉,29歲,城市大學博士生,居於深圳市。他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6月6日,在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由地下至一樓的2號電梯,非禮女子X;他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被告承認非禮罪名。
一手拿電話一手拿試管尾隨事主
案情指,案發當時下午3時許,被告在校園內尾隨事主X搭電梯,被告與X並不相識,他一手舉手機,另一隻手拿著裝有不明液體的試管,X後來感到背部和臀部被沾濕,到洗手間查看後,發現衣物沾上不明液體,遂報警求助。
辦公室內有含被告精液的試管
警方經調查後,同月11日在又一城拘捕被告,並在被告的辦公室和實驗室搜獲一支內含被告精液的試管及一支吸管。被告警誡下稱:「不小心把含有精液的水濺到那名女士的背上。」
求情稱在實驗室連續10晚通宵做實驗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獲取全額獎學金,案發前被告連續10天在實驗室內通宵做實驗,感到很大壓力,他明白其行為不可取,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WKCC255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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