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非禮組媽 被告聞事主與宿友發展關係 認為其接受程度高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港大生涉在學生宿舍內非禮「組媽」案今(13日)續審,被告自辯時稱,自覺與女事主X關係親切,見X收拾提出幫忙,認為是「窩心」及「暖男」行為,期間兩人曾有身體接觸,他覺X並無抗拒。之後他一度回房,但想到這是X在宿舍的最後一天,便折返看二人會否有機會發展。被告認曾說:「如果我好大抽」及「可唔可以幫我解決咗先」等話,強調無拿出下體,又稱有傳言指X與宿友發展關係,認為X接受身體接觸的程度較高。

被告潘啟堯(21歲,港大學生),被控於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大學李兆基堂某房間兩度非禮X。

被告潘啟堯。(凌子淇攝)

被告在港大讀全球創意產業

被告出庭作供,指他案發時就讀港大,主修全球創意產業。他自2021年8月起入住李兆基堂,因參加宿舍迎新營,認識「組媽」X。

曾與X單獨用膳認為二人關係密切

被告憶述,X在迎新營後仍會邀約他和其他組員吃飯,他曾與X吃過4次飯,當中一次是二人單獨用膳;X又曾向他介紹工作,又會主動向他發訊息問及有關宿舍保安的事。被告覺對X來說他算「幾特別」,認為二人關係親密,對X略有好感,他亦知道X當時有男友。

當晚喝了1.5支燒酒

X的歡送派對當晚,眾人先一起吃飯,席間他喝了兩瓶啤酒。凌晨2時,眾人返回宿舍喝酒,被告又喝了約1.5支燒酒。直至凌晨近5時,被告想去抽煙所以中途離開,X不久後發訊息說:「fuck you 走位」被告覺得X想他回去,便返回派對。

X關房門猜她或許有興趣

及至早上7時,眾人仍想喝酒,X便提議到她的房內。被告、X及另外三名宿友到了X房內,X開始收拾行李,後來兩名宿友離開,餘下一名宿友在房內睡著了。被告當時覺得如果X想收拾行李,毋須關上房門,加上房內只剩他和X清醒,故他便想:「佢會唔會係有興趣?」

認為主動幫忙是窩心暖男行為

被告隨後問X是否需幫忙收拾,並幫她摺衣服。X嘗試從高處層架取出文件,被告便上前幫忙,並說:「覺得自己咁樣做係比較窩心、比較暖男嘅行為,我希望可以impress到佢。」

曾用下體重複䟴X但無摩擦

被告形容當時和X距離十分近,亦有肢體接觸,但X沒有抗拒,他便覺得X接受這種近距離接觸:「所以用咗下體䟴咗佢一下。」他指X沒有不情願的表現,故他重複動作,並無X所述的摩擦。

X說咪搞認為只因時間不合

被告指X只說:「咪搞啦。」語氣並非憤怒,他覺得X接受這種接觸,便想:「會唔會唔係唔恰當嘅動作,只係唔啱timing(時間不合適)?」後來X坐在床上收拾,被告跟著坐下,並把手放在X身後約一個手掌位置,但沒有摟她的腰。

折返想看會否有機會發展

X再說:「唔好搞。」又叫被告去扔垃圾。被告依從,之後與另一宿友回房。不久後,被告發現水杯漏在X房,該天又是X住宿舍的最後一天,遂折返X房,被告說:「睇下仲有冇機會同佢發展關係。」他折返後見X仍在收拾,再問她要否幫忙,X表示不用並叫他休息,又稱約了男友。被告指X無講去那裡休息或離開,他遂問:「係咪真係咁忙?」X回應很忙。

指X與男友對話無提被冒犯

被告便對X說:「如果我好大抽呢?」他承認,這番話是在指其性器官。X感憤怒並問:「你當我係咩?你知我有男朋友㗎可。」她隨後致電男友,對話間無提及被冒犯。X收線後,被告再問:「可唔可以幫我解決咗先?」X顯得激動,著他立刻離開。他見狀便問:「做咩咁嬲?」便拿水杯離開。

有傳言指X與宿友發展關係

被告強調從沒向X展示下體,又指當時有六至七成醉。過往有傳言指X與宿友發展關係,認為X對「casual relationship」較開放,對身體接觸的容納程度較高。

案件編號:ESCC24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