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稱遭懲教署扣起4書 包括提八九民運書籍 認為違憲求覆核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涉支聯會案被拘留,其母欲把《人⺠不會忘記:八九⺠運實錄》、《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等4本書寄給鄒卻遭署方扣起,鄒提出上訴被駁回,署方指該些書藉部份內容扭曲,對中央政府的政治制度作偏頗論述,並多番錯誤指控警方毆打市民等。鄒不服決定,昨(30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覆核署方決定。鄒指該4書不涉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成分,部份內容有不同的政治主張,認為在民主社會,以和平手法挑戰現有政治制度應被容許。
申請人為鄒幸彤,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
鄒母曾要求把涉八九民運等書給鄒
入稟狀指,鄒的母親於2024年2至3月期間,先後向懲教署申請把《人⺠不會忘記:八九⺠運實錄》、《弟弟》、《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和《敲鐘者言:朱耀明牧師回憶錄》四本書,寄給正收押的鄒。
懲教員口頭告知可能引起對抗管治意識
鄒其後收到兩份「扣起刊物通知書」,指上述4書遭刊物審裁委員會扣起。懲教人員後來口頭告知她書籍扣起的原因,包括指該些書籍內容對社會事件存在偏頗描述,可能引起對抗管治的意識,對院所保安、秩序、紀律構成威脅並不利更生,並指《弟弟》的序言中對作者陳慧的背景、敍述存在偏袒。
署方回覆書籍涉扭曲偏頗內容
鄒不服決定向懲教署投訴,但被駁回,理由指《人》講述中央政府處理「六四事件」時,存在偏頗和扭曲;《弟》對警方處理示威作偏頗的描述;《大》對中央政府的政治制度作偏頗論述;《敲》則就「佔領中環」提出偏頗敍述,並多番錯誤地指控警方毆打市民等。
鄒指署方的上訴機制欠透明
鄒提出多項上訴理據,包括上訴程序非依法規定,亦欠透明,如從沒有公開可以上訴的理據。鄒只知悉上訴的時限、可授權他人提出上訴等。她指上訴程序欠法理基礎,因此該程序和其決定屬違憲。
書中沒有涉及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
此外,鄒指涉案的書藉包括小說、回憶錄,或講述歷史事件,部份內容難免會有不同的政治主張。惟她強調在民主社會,以和平手法挑戰現在政治制度的主張,應容許發表。她續指,書中內容沒有涉及仇恨的言論或煽動暴力,不會影響院所的保安和秩序。而署方的決定是不合理限制鄒自由接收資訊的權利,因此屬不合法。
鄒要求法庭頒令,推翻署方扣起書藉的決定,並准許她收取該書藉。
案件編號:HCAL124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