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被指申請法援提供假資料 政府入稟向張追討訟費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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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在2016年涉高院的民事案而申請法援,惟法援署事後發現張未有披露真實財務狀況,並提供虛假資料,律政司日前代署方入稟區域法院向張追討曾付予的訟費。

原告為律政司代表法律援助署署長作出申索,被告為張健華。

張健華被指在2016年申請法援時未披露財政狀況,並提供假資料,法援現要追回曾付予張的訟費。(資料圖片)
張健華在康橋之家任院長時,被指曾性侵智障女院友,被索償134萬元。(資料圖片)
經營康橋之家的公司,曾在2016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止張及其弟進入院舍。(資料圖片)
張健華在康橋之家任院長時,被指曾性侵智障女院友,需賠償。(資料圖片)
張健華曾因非禮視障女生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盧翊銘攝)

指張未披露真實財政狀況

入稟狀指,張於2016年5月23日申請法援,以擱置高院民事案件HCA1677/2014的禁制令,法援署於同年10月向張批出法律援助證書,後來發現,張作出申請時未有披露其真實財務狀況、並作出失實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法援署於2018年8月17日撤銷對張健華的法援。現循《法律援助規例》第9條,向張追討曾支付予張的訟費及利息,但未列金額。

經營康橋之家的智友集團有限公司,於2016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張及其胞弟張健民進入康橋之家。張健華就這案而申請過法援。

案件編號:DCCJ 429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