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涉性侵被索償 事主母稱女兒由識字變失禁 怒斥張是害人蟲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性侵智障院友,遭院友民事索償案續審,沒有律師代表的張,今午(4日)親自盤問事主母親,質疑事主母為何不把女兒接回家照顧,又指事主曾掟碗落街及「玩自殺」,事主母透露因丈夫「唔喺度」,要賺錢養家而要把女兒交到院舍。她承認女兒曾想回家而掟碗,但否認自殺一事,更反問張作為院的職責是否性侵院友,又稱其女兒過往能寫自己及家人的名字,現在卻甚麼都不認得,又常覆術性侵經歷,更有失禁、撞頭、咬人等行為,事主母並怒斥張說:「你呢個害人蟲!」
事主母稱每次送女兒到院舍都痛心
張盤問事主母親其女兒是否「易氹」。事主母稱只要用事主喜歡的東西誘惑她,她便會乖乖配合。張逐問,既然如此,為何不把事主接回家照顧?事主母稱事主還有兩個妹妹,她為了照顧大女兒,一直忽略了另兩名女兒,又指她每次送事主到院舍都很「痛心」,「擺冇耐又接番」,但兩個妹妹當時仍然在學,若她不外出找工作,便無法維持家庭,才會把事主送入院舍。事主母說:「交比張生你個院舍照顧,搞到咁大件事。」
未找到合適院舍已出事
張又問,既然事主曾投訴被性侵,她作為母親為何又不找其他院舍?事主母稱有找過,但仍未找到合適的,又說:「未等我揾到已經出事。」張追問「出事」是什麼意思?事主母激動回答:「你性侵犯佢囉,你仲唔知道啊?」
張稱事主仍可被稱為處女
此外,張提到醫生檢查顯示,事主可被稱為「處女」。事主母反問:「咁你有冇用陽具搞佢下面?」法官打斷指,原告案情有好幾個版本,事主是否「處女」與她曾否被性侵並無關係,又提醒張沒有告知法庭,他當時為何會叫事主入辦公室。
事主無法回家感傷心扔碗出窗
張稱案發前兩周,事主因為發脾氣把飯碗掉落街。事主母同意有此事發生,並指當時事主嚷著要跟她回家,她便向事主解釋:「爸爸已經唔係度,冇生命喇⋯冇咗爸爸,我要返工,兩個細妹要返學。」惟事主仍感傷心,將不銹鋼碗扔落街。談及此處時,事主兩名妹妹在旁聽席亦飲泣起來。
張健華被指在2014年曾性侵智障女院友被控,最後因女事主無法出庭作證獲撤控。(詳看下圖)
母反問院長工作是否侵犯院友
張稱他因為事主掟碗而收投訴,事主亦曾在平台「玩自殺」。事主母情緒激動地回答:「玩你條命,從來冇聽過,唔好係度作故仔。」又指她不會知道張有否收投訴,反問:「你係院長,你嘅職位係做啲乜嚟?侵犯你啲院友啊?侵犯完呢個又嗰個啊?」法官其後協助澄清,指張的說法是他案發當日著事主入房,「叫佢乖啲」,事主母質疑為何不能在房外當面處理,並說:「我帶你老婆入房比人X,得唔得啊?⋯火都嚟埋。」
母承認初時拿不定主意報警
事主母續指,當日事主在吃飯期間突然走到一處哭泣,並說:「從未見過佢喊得咁犀利」,「喊到我心都痛埋」。張質疑,為何事主母當晚沒立刻把事主接走?事主母解釋,她當晚「揸唔到主意」,回家後與兩女商量後才決定報警,直言對自己的「無能」感後悔,並說:「我係笨,冇咁嘅能力⋯屋企仲有兩個女,仲要供書教學……」
事主性情大變常覆述性侵經歷
事主母又批評張對其家人造成很大困擾,斥:「你呢個害人蟲!」她透露,事主以往能夠寫出家人名字、住址等,並說:「依家乜嘢都認唔到,瀨屎瀨尿啊!」事發後,事主搬到新宿舍,情緒大變,並出現撞頭、咬人、打人、除衫等行為,亦不斷覆述被性侵的經歷、拍片院友被職員罵「多事」及要求刪片等。
原告姓李,由其母親代為入稟;3名被告依次是張健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DCPI 64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