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掩護式投標違競爭法 審裁處頒令兩被告罰款24.2萬和16萬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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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科技署於2020年推出遙距營商計劃,資助本地企業採購資訊科技方案協助營運,惟有人涉嫌在申請時合謀互相競投,違反《競爭條例》。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5間公司及3名人士,指稱他們在189份申請中作「掩護式投標」,從而取得政府共約1300萬港元資助。審裁處上月初頒令其中6名答辯人須罰款3.2萬至119萬港元。審裁處今再頒下判辭,餘下兩名答辯人分別罰款24.2萬和16萬港元。

8名答辯人:Multisoft Limited及其母公司數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Multisoft)、大碼頭企業有限公司及貴族護老院有限公司(BP/Noble)、KWEK Studio Limited、歐陽潔儀、樊承志及鄧威俊。

除了歐陽潔儀、樊承志,其餘6方早前與競委會達成和解,承認於 2020 年 5 月 至 2021 年 9 月期間,向申請 D-Biz 的企業提交資訊科技方案的報價時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圍標及/或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了《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或牽涉入違反該守則,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審裁處上月頒今其中多名答辯人罰款 另其中一人取消出任董事的中資格 為期2年

審裁處於上月初頒令Multisoft Limited須罰款119萬港元、BP/Noble須罰款9萬港元,及鄧須罰款3.2萬港元,另頒令取消鄧在任何公司出任董事的資格,為期2年。

至於餘下兩名答辯人,經營逸盈行及以個人身份行事的歐陽潔儀,以及逸盈和 BP/Noble 的代表樊承志,當時因沒有就指控作出回應,遭競委會遂向審裁處申請,根據《競爭事務審裁處規則》第 76 條,批出競委會在入稟時針對二人所尋求的命令。

案件編號:CTEA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