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涉騙社運OT津貼 上司稱批核時已起疑 怕被告銷毀文件照簽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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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總督察涉訛稱2019年參與「踏浪者行動」時超時工作,以騙取津貼案,今午(25日)在沙田法院續審,被告前上司繼續作供,他稱在簽署被告的申請時,已開始有懷疑,並指出被告提出申請的其中一天,被告在行動差不多結束時才報稱開始上班,但他為免被告會毁滅證據,並銷毀文件,仍有在其申請表格上簽名並批核。

被告葉春榮(56歲,退休人士),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7項屬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

被告葉春榮(戴口罩)與其律師團隊一同離開法院。(劉安琪攝)

因被告失更而引發調查

退休警司馬勝遠今早供稱,他在沙田任指揮官時並任被告上級時,曾簽署批核被告聲稱8月7至8日的逾時工作津貼申請。餘下兩份涉案申請,則非由他簽署。馬又稱,他於2019年9月6日未能在警署找到被告,故懷疑他在無合理理由下缺席工作,繼而引發對被告以虛假資料申領逾時工作津貼的調查。

為想保存證據才簽署

控方向馬展示被告就8月29至30日的逾時工作津貼申請,顯示馬於9月6日在該申請上簽署批核,問馬簽署時是否已發現被告缺勤。馬稱簽署時已對申請有懷疑,並不信被告有申領的理由,但他擔心文件若他不簽署,有人會取消該份資料,他為保存證據才簽署。控方問馬認為誰會銷毁資料,馬稱擔心被告會這樣做。

警司馬勝遠稱他在批核被告的申請時,已開始懷疑,但為保留證據而照簽。(劉安琪攝)

被告報稱工作時行動已近結束

辯方盤問馬時指,馬聲稱不信被告的申請,為想保存證據而簽署,認為其解釋並無說服力,更屬於嚴重誇大,馬不同意。辯方續指,被告根本不知道馬對他有懷疑,質疑馬有何根據認為被告會刪除該份文件。馬說因發現被告「失更」,他又指沙田警署於8月29日晚上確有進行「警署防衞」,但行動至進行至30日凌晨1時45分,被告卻稱30日凌時01分開始上班,說法不合理,故對被告產生懷疑。

承認有因被告失更感生氣

辯方指馬事前曾批准被告和另一位同事於9月6日「調更」,上班時間改由早上7時至下午4時30分。當日馬突然想被告出席下午舉行的頒獎典禮,下午4時致電被告,被告稱因「攞左補假」不在警署。馬十分生氣,認為被告放補假沒有通知他。馬承認有感到不滿,但被告承認不會再犯後事情已解決。

案件編號:STCC17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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