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心師傅涉強姦亂倫親女 全男班陪審團裁被告十宗罪全罪成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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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點心師傅涉多年前,自親生女兒10歲起多次性侵她,包括強姦、迫口交及舔下體等,又涉在女兒下課回家時,掀起其校裙把她強姦,女兒作供時稱,她嘗試反抗不果,最後放棄。女兒稱多年未揭事件因怕會令父母離婚,惟長大後發現父母關係不好,家非想像中重要,遂告訴母親及報警。被告被捕後卻指女兒一絲不掛稱「想要」下,才與女兒性交一次,又認曾與女兒「攬攬錫錫」直認「唔啱」。7人全男班陪審團今(17日)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所涉十罪全罪成,還柙至9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被告KKW(60歲,點心師傅)被控2項強姦、1項亂倫、1項企圖亂倫、3項非禮及3項向16歲或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涉及事主X(案發時介乎10至13歲)。

被告KKW被控非禮、強姦及亂倫等10罪,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

事主X約十歲時首遭性侵

事主X作供時指,她於2010年首遭性侵,當時她只得10歲,她在家中玩耍期間,突遭被告揹她入睡房強姦。其後被告又在晚上,走入睡房強姦X,並在她叫痛時說:「一陣就唔痛架喇。」此外,被告曾要求X替他口交,X覺得髒遂用保鮮袋套住被告下體,惟被告拿走保鮮袋,按著X的頭部迫他直接口交。

小學高班至中二時兩被強姦

X另透露,被告曾在她升讀小學高年班及中二時兩度強姦她。其中一次是在她放學回家時發生,當日被告見她回家後,將她按在廚房門外,並掀起她的校裙嘗試插入。X轉身避開不果,被告隨後抬起她其中一條腿強行性交。

揭發事件令父親離婚啞忍

X一直未有將事件告訴別人,因爲當時她怕揭發事件會令父母離婚,直至後來父母關係轉差,X意識到家庭對於父母來說不太重要,決定將事件告訴母親。

被告被捕後稱控制唔到意志

被告隨後被捕,並在調查期間爆出另外4件事件,包括在X面前「示範」自瀆,以及3度與她全身赤裸「 攬攬錫錫」,其中一次曾有性交行為,又指X事前曾一絲不掛稱「想要」,並說自己「控制到自己嘅慾火,但控制唔到自己嘅意志。」

被告自辯時稱被捕後向警亂嗡

被告自辯時稱,曾在調查期間遭到警長拍枱恐嚇,才會杜撰口供承認性侵事主,並指自己曾在調查期間感到胃痛,但因認為自己「頂得住」未向警員要求送院,直到完成錄影後才到醫院求診。他在控方盤問下,稱調查期間不明白警長提問,所以「求其答」,並說:「唔記得邊啲真,邊啲假,有啲亂噏。」

案件編號:HCCC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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