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地警署被擲汽油彈 被告稱目標非住宅人口密度低 官:都好差
跑馬地警署於2020年3月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事後6人涉案被捕,其中一人早前認罪,餘下 5 人則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縱火等罪成,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有被告律師求情稱,涉案地點並非住宅大廈,人口密度低,法官王詩麗即回應:「都好差。」並指被告刻意選警署為目標,是挑戰權威。
此外,其中3名被告是母子關係,該母親求情時稱,她為想探望在內地病重的家公,今年初獲准保釋期間離港,卻內地未許她入境,最終仍未能見家公最後一面,對她而言屬一生遺憾。王官把案押後至7月31日判刑。
6名被告:甘偉達(44 歲,教車師傅)、倪永聰(23 歲,售貨員)、區躍南(22 歲,髮型師)、黄浩程(18 歲,送貨工人)、倪炳楠(20 歲,售貨員)及丁鳯霞(43 歲,售貨員)。當中倪永聰和倪炳楠為兄弟,丁鳯霞則為兩人母親。
首 4 名被告同被控 2 項縱火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3 月 30 日在跑馬地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陳姓人士的一輛私家車,及跑馬地警署油站地面、電力分站及油缸天花;倪炳楠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並與其母丁鳯霞再被控於同日同地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摧毀與刑事調查相關證據。
辯方求情稱非住宅大廈人口密度低
辯方為倪永聰求情指,涉案縱火地點非住宅大廈,人口密度較低,不是同類案件最差情況。惟王官聽罷稱「都好差」,斥倪的行為目無法紀,挑戰權威,更是刻意挑選警署作為目標。王官另不同意倪縱火非為尋仇或個人利益而為,直指此等屬「仇警作為」,是明目張膽挑戰法治。辯方則回覆指,此點亦與倪的年紀和人生經驗不足有關。
沒有人命傷亡
辯方續指,案件中沒有人命傷亡,財物損失亦不是太大。王官則提及,當日有汽油彈落在油缸附近,反問稱:「跌左落去點算?爆炸喎?」再者,當日另有汽油彈擊中一輛私家車,導致車主要自掏腰包2萬多維修。
弟稱依照母親的分咐倒掉火水
另倪永聰胞弟倪炳楠一方則求情指,倪炳楠當日得知兄長涉續縱火被捕後,依照母親吩咐將火水倒掉。本案情況不同於完全毀滅證據,倪炳楠只是在一時情急下犯案,非該行為的受益人或案件的始作俑者。
獲准離港探親但未能入境內地
兩兄弟的母親丁鳯霞最後求情指,她明白作為父母對子女犯的錯有責任,過去因政治不合與大兒子有衝突,如今十分後悔未能制止對方犯案。辯方另透露,丁的家公於去年初在內地病重,她和大兒子獲法庭批准離港探望,惟兩人最後未成功入境內地,錯過見家公最後一面的機會,對丁已是一生的遺憾。
叫小兒子倒火水非為個人目的
辯方續指,丁當日致電小兒子著他倒掉火水,非出於個人目的。王官聽罷反駁指,個人利益不一定是用金錢衡量,丁當時行為顯然是不想兒子坐監。辯方解釋指,丁不是為了自己的個人利益,非為自己犯的錯行事。
案件編號:DCCC124、12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