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涉中學活動觸女生臀 指食物令口袋隆起 官不信裁非禮罪成
攝影師涉在中學工作期間,4度用手觸摸一名女學生的臀部,因而被控非禮。他否認指控受審,辯稱當日因把食物放在外套口袋,導致口袋隆起意外觸碰事主臀部,又指事主其後仍與他有互動。案件今(13日)在東區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葉成林指,從相關影片可見,被告衣物口袋緊貼身體,他的右手才是最靠近事主的地方,故此不接納被告說法,裁定他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柙至6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謝浩楠(33歲,兼職攝影師),被控於2023年3月25日,在香港華富邨某中學學校的禮堂內猥褻侵犯X。
X覺有人4度用手掃其臀部
事主X在審訊時稱,當日她參與學校活動,期間感覺到有人先後4次用手掃她臀部,掌心並有輕微按壓,回頭便見到被告在她身後,隨後她向老師及在場警員投訴。
辯方指X語速快似受人教唆
辯方批評X錄口供時語速很快,並在短時間內交代案情,似是受人教唆。但葉官認為,X只是表現緊張,希望盡快說完案情,而且她在錄口供後半階段,已沒再有語速過快的情況,辯方指控不成立。
官指X情緒波動也正常
辯方另指,X描述的案發時間與影片不符,雖然X稱被摸後不想與被告談話,但仍表現愉快。葉官反駁指,X能清楚到處事件是在活動哪個階段發生;而且X對於被告放紙飛機、扮飛行等動作都無反應,辯方說法屬吹毛求疵。葉官認為X當時必定不好受,情緒波動也是正常,加上事發已一段時間,X講述事件時有細微不一致地方也可理解。
八字腳走路是個人習慣
被告辯稱有先天性心漏病,容易感到疲倦,辯方說從影片可見被告當日因感疲倦,故以「八字腳」方式走路,但葉官認為「八字腳」走路只是個人習慣,不會因為疲倦而改變,被告亦未能提供醫學文件佐證心漏病。
被告的手才最手接近事主
葉官續指,被告當時將食物放在外套口袋內,但從影片可見,口袋緊貼被告身體,最接近X臀部的地方,反而是被告右手,而且口袋隆起地方也不像手指或手掌形狀。再者,案發地點通道闊度充足,被告走路時根本毋須刻意靠近X。葉官認為被告必然懷有猥褻意圖觸摸X,故裁定他罪成。
被告曾有同類案底
庭上透露,被告過往曾有同類案底,涉在地鐵車廂內非禮另一人。辯方求情指,X沒有觸碰X的私密處,亦非有預謀犯案,過程為時不長,亦不涉暴力或威嚇手段,而X案發後仍有大笑,並非與X全無互動,可見影響較微。
案件編號:ESCC278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