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懷疑醫護出錯點處理?專家提病人權益 投訴3大渠道
鄧桂思換肝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醫管局「成因分析調查報告」指2名聯合醫院醫生,在知道鄧桂思患乙肝下,處方類固醇時沒有同時處方抗病毒藥。最終鄧桂思肝衰竭要換肝,情況仍危殆。報告指醫生警覺不足,醫管局管理層稱會按人事程序處理,但無提有否罰則。
誠然,一般病人及家屬一旦不幸面對醫療事故,但因為對醫療程序陌生,若懷疑有出錯,應該如何處理?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幹事彭鴻昌指,方法包括向醫院、醫務委員會投訴,以及民事索償3大渠道。要投訴或追究在公立醫院的事故,有不同注意事項,以下會詳細解構。
醫院投訴、索償
步驟1:索取自己醫療紀錄、醫事報告
‧ 每間公立醫都有「醫療記錄辦事處」,事主可以索取自己的醫療紀錄,或醫事報告。彭鴻昌指,醫療紀錄可以方便了解事件,但同時要留意是否可以負擔有關費用。如果未能負擔,亦可以直接作書面投訴(參考步驟2)。
醫療紀錄 | 醫事報告 | |
有什麼分別? | 醫療紀錄即接受檢查、覆診、造影檢查、住院醫療紀錄,按專科、時間申請。 | 醫事報告是由醫生撰寫的醫療紀錄總結。 |
收費 |
造影每張光碟:230元 |
895元至3580元 |
收取時間 | 40日內 (受私隱條例保障) | 8星期 |
小貼士 |
1. 彭鴻昌指,深切治療部住院醫療紀錄通常最貴,因為深切治療部每小時都會有紀錄,大概住院一個月的紀錄,收費通常超過1000元。 2. 收到報告要小心檢查是否齊全,因為有時會有遺漏重要紀錄。 |
彭鴻昌如果認為醫院有心拖延,遲遲未提供醫事報告,可以向申訴專員投訴。 |
步驟2:向醫院提交書面查詢/質詢/投訴
‧ 在等待醫療紀錄期間,事主可同步聯絡醫院「病人聯絡主任」,以書面陳述事件及當中疑問,提出查詢、質詢或投訴。一般來說,醫院會在1至3個月內回覆,交代投訴是否成立。
‧ 如果對有關回覆不滿意,可以向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投訴。委員會會在3至6個月內回覆,交代投訴是否成立。
步驟3:公正行商討賠償
‧ 如果醫管局承認責任,一般會透過公正行,了解事主要求賠償金額。彭鴻昌指,一般來如果順利,大概1至2年可獲賠償金,最長見過需時6至7年。
‧ 如果醫管局不承認責任,但事主認為醫院有錯,可以以民事索償,以法律程序解決。
民事索償
步驟1 | 索取自己醫療紀錄、醫事報告 (見上表) |
步驟2 | 聯絡律師,律師會為事主給予法律意見,找專家給予意見,以及發信向被索償人士提出索償要求。彭鴻昌指,市民要留意聘請律師的收費,有需要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對方接獲律師信,亦會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
步驟3 |
雙方律師會有「摸底」過程,嘗試尋找和解方案。彭鴻昌指絕大部分個案,可以在庭外和解。 |
步驟4 |
如果最終決定開庭,敗訴一方除了要作賠償,亦要支付雙方律師費、專家報告費用及其他開支。彭鴻昌指,估計敗訴一方,要支付過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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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索償小貼士:
1.彭鴻昌提醒,民事申索須於「知道事故」起計之3年內提出,因此不應等待醫院完成調查、投訴成立,或醫委會投訴成立,才開始民事申索。
2. 市民如果有理由相信醫院應該負責,可以考慮同步開展法律程序。
醫務委員會/護士管理局投訴
如果認為個別醫護表現未及專業水平,導致事故發生,可以向醫委會或/護士管理局投訴。
步驟1 以中文或英文書寫投訴信,陳述事件始末。
投訴信包括: |
投訴人全名、地址和聯絡電話號碼 |
被投訴醫生的全名和地址 |
被投訴醫生所犯錯誤的細節 |
事發日期 |
有關文件的副本以及例如錄音帶或相片等其他證據 |
步驟2 如果醫委會認為投訴成立,會展開偵訊委員會處理。詳情可參考醫委會網頁https://www.mchk.org.hk/
小貼士:彭鴻昌指,向醫委會投訴並不需要提交醫療紀錄,如果醫委會決定調查,會要求事主授權,醫委會代為索取醫療紀錄。但彭鴻昌指,如果只授權醫委會代取醫療紀錄,如果涉事醫生更改醫療紀錄,投訴人無從判斷。因此,如果經濟情況許可,可以考慮先索取醫療紀錄,再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