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換肝】8年前伊院有同樣事故 親屬痛斥:為何會一再發生
聯合醫院疑因開漏藥予病人鄧桂思,導致她肝衰竭而要兩度換肝,至今仍危殆,引來全城關注。不過原來同類事情早在09年已曾出現,最終病人蔡文超逝世,事後涉事醫生在醫委會脫罪,沒被判為「專業失德」。
病人家屬聯同社區組織協會今日(14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醫委會的裁決不公,令醫管局和前線醫生都沒有吸取教訓,才導致類似的醫療事故再次發生,痛斥「係咪有錯唔需要認,有錯唔需要改,令錯事一再發生?」。
已逝世的腎病病人蔡文超自小在伊利沙伯醫院治療腎病,亦在該院治療過乙型肝炎。蔡文超在2008年就腎病覆診,醫院醫生處方低劑量的類固醇,至08年年底,醫生提高類固醇劑量,但一直未有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於2009年年初,蔡的肝功能轉差,最後出現肝因性病變及腎衰竭,於同年2月不治。
家屬狠批醫管局沒有從錯誤中學習
死者姐姐蔡女士表示看到鄧桂思的事件令她十分憤慨,直言事件同鄧桂思病情一模一樣,質疑為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醫管局同醫委會,係咪有錯唔需要認,有錯唔需要改,令錯事一再發生?」她認為醫管局並沒在弟弟的事件吸取教訓,「醫管局只是賠償,沒有承擔責任,沒有承認錯誤」。
質疑醫委會裁決不公 擬提司法覆核
事實上,蔡文超家人於2012年,曾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黃浩聲專業失德,惟於今年1月被裁定控罪不成立,黃浩聲並沒被處分。關注病人權益的社會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整場醫委會聆訊中,都沒針對醫生沒披露服用類固醇的風險來追究責任,而08年至今,有5宗涉及醫生沒有講明類固醇的風險而被判專業失德,但黃浩聲面對的控罪卻沒針對這一點,質疑醫委會不公。
由於醫委會只接受被告人提出上訴,死者家屬只能以司法覆核方式推翻醫委會的裁決。蔡文超姐姐表明有意就事件提出司法覆核,但因在2012年接受了醫管局的民事責任賠償,財產高於法援申請上限而不獲批,擔心一旦開始司法覆核會涉及巨額法律費用,現正就法援方面相討,強調要為弟弟討回公道。而蔡文超的母親亦有出席是次記者會,忍不住含淚表示「佢(蔡文超)走嘅時候真係好辛苦」。
家屬批醫委會聆訊三大不公
1. 控罪大幅收窄:醫委會裁決後,家屬發現原先投訴醫生在監察病情、建議治療方法和處方藥物上的風險解釋有遺漏,惟控罪竟被收窄至「處方預防性抗病毒藥物作為治療腎科病人」,即只針醫生對其腎病的處理。
2. 參考專家意見不全面:參與聆訊的專家沒在庭上提及早在1990年,已有本地及外國腎科專科醫生撰寫的文獻,提及使用類固醇腎炎可能引發乙肝病毒復發。
3. 未有依英國最新案例考慮病人權益:醫委員一如以往參考同行做法的原則(Bolam Test),即涉事醫生的行為操守是否與同業處理方法一致。在研訊中,有同業醫生認同涉事醫生做法,但英國在2015年已裁定Bolam Test不能作辯解。
伊利沙伯醫院回應指,事件發生後有接獲病人家屬投訴,院方已處理。由於家屬可能會有法律行動,醫院會對事件再研究,現階段未有補充。如有需要,病人聯絡主任會向家屬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