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癌病人死因研訊 病人經院方連番失誤死 陪審團裁定死於意外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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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嘉烈醫院2014年疑連環失誤,令一名接受化療的中年血癌病人血小板指數急跌,緊急送院後拖延5小時才獲安排驗血,病人最終因大量腦出血不治。死因聆訊今(11日)達成裁決,4男1女陪審團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

遺孀黃惠珍稱與子女至今仍很傷心。(伍凱瑩攝)

根據司法機構資料,若陪審團認為死者因意料之外,或偶發的事件導致死亡,例如交通意外、工作時失足等,可裁定為「死於意外」;若認為死者是合法的行為,導致意料之外的死亡,則可被裁定為「死於不幸」。

死者連穗文的遺孀黃惠珍,聽到裁決後忍不住哭,並說:「好多謝大家,同我先生查出個明白!」她在庭外表示:「宜家都好傷心,法庭咁樣發現都俾唔到個老公我。」她希望大家留空間、時間給她和子女。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感歎,黃作為一家之主,在懷念丈夫的同時要照顧3名子女,想必身心疲累,4日的死因聆訊中看到黃的情緒起伏很大,明白這件事對一個家庭打擊巨大,希望日後避免同類的事件。嚴官最終寄語黃:「多多保重,唔好太傷心」,向她和家人致以深切慰問。

死者連穗文,終年46歲,接受化療後於2014年5月5日他到瑪嘉烈醫院覆診,當時主診醫生認為他的血小板指數為15,未跌破指引中10的高風險水平,判斷不需要為他預防性輸血小板,只是安排他在5月7日及9日到醫院覆診,院方卻遺漏預約5月7日的覆診。連穗文5月9日清晨因頭痛、頭暈緊急入院,院方前後卻拖延近5個半小時才為他抽血檢驗,他的血小板指數已跌至1的最低位,不適合做手術,留醫3日後不治。

陪審團建議設電子化人識別系統

陪審團在作出裁決後,亦作出一項建認。即在醫院增設電子化病人識別系統,以警示病人的緊急程度和必須的治療安排,如提醒醫護人員抽血化驗。識別系統應有重覆警示功能,確保醫護人員不會遺漏。

陪審團原本亦想建議改變預約覆診的程序,由當值醫生直接做預約,並列印出來交給病人,護士只負責在病房外解釋覆診安排;及建議增強醫院文職人員理解排版的能力。但醫管局和死因研訊主任都認為,這2項建議不夠切實可行,又指醫生工作量龐大,若要兼顧預約的行政工作,會影響醫療質素和效率。陪審團最後決定撤回有關建議。

專家指主診醫生涉低估病人病情

審訊時,血液腫瘤科專家鄺沃林狠批院方連環失誤,主診醫生低估病情,沒有為病人預防性輸血小板,出事後院方警覺不足,5小時內竟沒有醫護人員用1分鐘為他抽血,鄺直斥:「唔係(死者)冇得醫,係由入院到昏迷嗰5個鐘,可以做好多野,但一樣都冇做到!」,認死者送院時「可以救得返」。

案件編號:CCDI5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