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爭產案|三房兒子稱自小知二房勢力大 拒入父公司怕被玩死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爭產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三房兒子林偉鈞作供。林偉鈞指,母親在他年幼時,已經講及二房在麗新勢力大,著他不要加入父親的公司,否則「會畀人整死你,畀好多蕉皮踩,叫你去孭鑊」。林偉鈞於1999年不再協助母親打理上海的發展項目,父親邀請他加下鱷魚恤,他拒絕,並向父親坦言:「屋企人事關係太過複雜,我唔想畀阿二果邊(二房)玩死呀。」
原告為張定球、周佩華和馮蘊瑤,張原為遺產執行人,他去世後,由周和馮取代成為執行人,答辯方則為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林百欣於2004年12月訂立遺囑,審訊時透露他約有29億遺產,根據該遺囑,次子林建岳獲逾19億,答辯方現挑戰該遺囑的效力。
為父投資2千萬全數虧蝕
林偉鈞作供時透露,他於1982至1988年間替父親的進口成衣公司,在美國工作,後來他開始從事投資,包括在三間投資銀行和證券行工作。他於1989年在摩根士丹利工作時,替父親投資2000萬元,購買衍生產品,但全數虧蝕。父親當時大怒,兩人因此有爭拗。兩、三年後,林偉鈞向父親道歉,父親表明會繼續支持他。林偉鈞補充,對比其他兄長虧蝕的金額,2000萬屬「小巫見大巫」。
父曾邀請加入鱷魚恤
至1995年時,林偉鈞收到父親來電,著他協助母親顧瑞英打理上海的「芝大廈」發展項目。林偉鈞遂於同年開始參與該項目,包括監督工程進度、聯絡當地政府等。項目於1999年接近完成,同時他因覺得發展房地產沉悶,遂決定離開,父親得知後,邀請他加下旗下的公司鱷魚恤。惟林偉鈞拒絕並向父親說:「屋企人事關係太過複雜,我唔想畀阿二果邊(二房)玩死呀。」父親亦沒有勉強他。
知二房在麗新影響力好大
他續指母親一直著他不要加入父親的公司,否則:「會畀人整死你,畀好多蕉皮踩,叫你去孭鑊,因為阿二果邊在麗新影響力好大,好多親戚,包括我Daddy果啲uncle、仔呀,跟住Madam Yu(二太余寶珠)。」
對父事事聽從會死得好慘
他又稱,胞姐林明珠會和父親爭拗,他在父親面前則是「Yes Boy」,事事聽從。若他加入父親的公司,會「死得好慘」。由於處理上海項目的公司不涉二房成員,只有父親和母親,林偉鈞說:「我Daddy係會保護我。」他當時因此加入該公司。
曾獲父贈300萬置業
林偉鈞亦指,父親間中會給他餽贈和津貼,有時5萬,有時20萬等。他又說:「Daddy好清楚我係咁多仔嚟講,我喺最慳家。」此外,他於2003年至2004年間向父親稱有意在昆明置業,需要300萬,父親表示「Ok」後:「佢就畀左三百萬我。」
金額不反映父親的喜愛程度
原告指,若林百欣喜愛某人,會提供金錢,林偉鈞同意,但指金額並不反映父親的喜愛程度,並舉例指曾經和父親、其女友一同用膳,當時父親女友的衣著並不光鮮。林偉鈞指父親頗喜歡該女友,但他不認為父親給予對方很多錢。
案件編號:HCAP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