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死因|乙肝患者用類固醇要處方抗病毒藥 專家指屬應有知識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女病人鄧桂思疑因聯合醫院醫生開漏藥,引致急性肝炎,兩度換肝後離世。死因研訊今(22日)續,腎科專家指鄧本身是乙型肝炎帶菌者,若需接受服用類固醇等免疫系統抑制治療,其乙型肝炎的復發機會高,並稱此乃廣為人知的併發症。他認為兩名涉事醫生處方類固醇藥物醫治蛋白尿問題,是合理的治療方案,但未同時處方抗乙型肝炎病毒藥物,很大機會導致她乙型肝炎復發,而且涉事醫生皆是腎科專科副顧問醫生,形容是:「一個應有嘅知識」,但未知有何原因未有同時處方抗病毒藥物。

雷聲亮醫生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時稱,向乙肝病人處方類固醇藥物時,同時要處方抗乙型肝炎病毒藥物,對腎科醫生而言,是一個應有的知識。(凌子淇攝)

乙肝帶菌者服類固醇易復發

東華醫院腎科顧問醫生、醫管局中央腎科委員會主席雷聲亮,今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指鄧本為乙型肝炎帶菌者,血壓高,腎功能不正常,並有大量蛋白尿、部分腎組織損壞及出現嚴重炎症,若要接受免疫系統抑制治療,包括服用類固醇,其乙型肝炎的復發機會高,這是「廣為人知的併發症」;但若同時向患者處方抗乙型肝炎藥物,則可有效減少復發機會。除非患者對抗乙型肝炎藥物產生敏感或嚴重副作用,否則醫生應同時向這類患者處方抗病毒藥。

處方類固醇治蛋白尿是合理治療

雷認為,林治崑醫生於2017年1月向鄧處方類固醇治療蛋白尿是合理治療方案,因當時鄧已服用5個月降血壓藥,蛋白尿情況仍未改善,惟鄧亦是乙型肝炎帶菌者,林未有同時處方抗病毒藥物,很大可能導致她乙型肝炎復發。至於陳小劍醫生於2017年2月逐步減少類固醇劑量,也是合理做法,因當時鄧服用類固醇4個月後,蛋白尿情況已有改善,但雷指陳理應注意到鄧是乙型肝炎帶菌者,卻沒向她釐清為何上次就診未獲處方抗病毒藥物。

醫療紀錄清楚顯示鄧是乙肝帶菌者

雷指出,兩次醫療紀錄均清楚顯示鄧是乙型肝炎帶菌者,而且陳及林兩人皆是腎科專科副顧問醫生,應有足夠專業知識知道應該同時處方抗病毒藥物,但不知有何原因未有這樣做。據林應診的醫療紀錄,只顯示他已向鄧解釋服用類固醇的優劣,而鄧同意服用,無法得知林當時有否向鄧解釋,類固醇可致高復發風險,以及其他治療選項。雷認為良好的醫療紀錄理應列明醫生詳細解釋了什麼好處和風險,以及可選擇治療方案。

+1

認為鄧的炎症已出現幾年

林及陳早前供稱,案發時醫管局對於醫生處方抗病毒藥物有指引。雷指當時抗病毒藥屬新引入藥物,只有部分醫生能夠處方,但不包括腎科醫生,若病人需要抗病毒藥,腎科醫生可建議病人自購,或與肝臟科醫生商討情況。他又提到鄧早期尿蛋白指數達7.72克,水平屬非常高,及後又有嚴重腎炎,雖然無法確實知道當時她的炎症已維持多久,但其腎功能不正常,加上部分組織纖維化,估計炎症或已出現幾年。

對腎科醫生來說是應有知識

雷又指自身免疫系統或會誤將身體組織當作外物,因而攻擊自己身體,故需類固醇抑制免疫系統,若要抑制乙型肝炎帶菌者的免疫系統,乙型肝炎病毒則會繼續留在體內,同時類固醇亦可複製乙型病毒,所以這類病人服用類固醇的復發機會較高,這對腎科專科醫生來說是「一個應有嘅知識」。

鄧當時腎炎情況未至要換腎

雷續指腎炎屬慢行疾病,絕大部分情況均不會直接致死,且有不同治療方案,初期可用藥物治療減少腎功能衰退,末期腎衰竭患者則可以洗腎或腎臟移植作替代治療。鄧的女兒追問,當時她因未成年無法即時與母親換腎,母親原本是否仍可活很久,可待至她成年才換腎?雷同意這個說法,並指鄧當時腎炎情況未至於要換腎,但估計若再過5年,其腎衰竭會持續惡化,患末期腎病的機會高。

案件編號:CCDI 8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