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稱曾在警署被警長鎖上手銬 CCTV卻無故遺失 告警長及處長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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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聲稱在香港仔警署工作期間,遭到一名警署警長武力對待及用手扣鎖上,相關閉路電視等證物卻無故遺失,導致他事後向多個部門申索不果。男警昨(21日)自行分兩案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該警署警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投訴前者非法對他使用武力,後者則疏忽及違反僱主責任,令他在過去12年任職警員期間承受巨大壓力。

原告為警員12220劉家洛,沒有律師代表。兩案被告分別為警署警長周一傑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

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11月23日下午先後報案,指收到可疑信件,警方接報後派出爆炸品處理人員到場處理。(資料圖片)

閉路電視片遺失認為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劉在入稟狀指,他於2022年3月7日在香港仔警署軍裝巡邏小隊第4隊寫字樓填寫記事冊時,警署警長周一傑向他使用非法武力,用手扣把他鎖上,但有關此事的證物,包括閉路電視等,無故遺失、鎖毀及修改,以致他向多個部門申索不果,認為當中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承受巨大壓力致提出請辭

劉在另一入稟狀指,他在2012至2024年任職警員間,承受巨大工作壓力,以致提出請辭,投訴蕭澤頤疏忽及違反僱主責任。

案件編號:HCA536-5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