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人生活】80後接手家生意 講解傭工來港前被中介逼得一身債
根據外勞事務中心最近發表的《2016年服務報告》,向機構求助的外傭當中,一半人指招聘機構的各種非法行為,包括非法收費,過度費用和欺詐性貸款,超過90招聘機構過度收費的行為。
莊臣,一位80後,基督徒,兩年前接手家族外傭生意,加入這個「不光彩」的行業,他如何面對僱主與外傭的角力?又如何看中介公司的剝削?
「一次性,捱一捱,就會好光明。」
記者問:「外傭公司是否剝削外傭?」要回答這道敏感的話題,莊臣顯得有口難言,似乎要說出半句自辯的說話,恐怕自己在網上會被批鬥得體無完膚。他低頭躊躇一會,然後說這並非事實的全部。
莊說:「外傭來香港前,是已經知道要償還這筆款項。」這筆款項,是指外傭需償還當地中介人的培訓學費,「當地中介人安排培訓及申請來港,都要收錢。」各處鄉村各處例,如印尼政府在08年,規定培訓費上限約港幣15,000左右;而根據2014年人力事務委員會《選定地方對家庭傭工職業介紹所的監管》文件,2012年印尼人力及移部發出「以香港為目的地的家庭傭工須繳付的各項收費及職業介紹費」,訂明職業介紹所收取印傭費用,最高金額為13,436港元左右。
因為莊臣母親的親戚居於印尼,90年代已看中這門生意,在當地興建培訓學校,後來又轉交他人。「你要幻想當地一個落後的村落,有人駕着一輛舊車,在街上喊,問:『有誰想到香港或外國工作?』然後,隨即上車,把他們帶到不同的培訓學校。」這些「車手」,別稱牛頭,就像賣妹仔一樣,逐個向培訓學校收錢,大概數千元不等。「印尼轉介公司說要給大筆錢牛頭,所以要向香港中介公司收錢。」
至於菲律賓,早於2006年通過改革方案,訂明職業介紹費不能多於傭工一個月的薪金,禁止當地公司濫收佣金。莊臣認同這條法例,「只可惜仍然是過渡期,有不少灰色地帶。」所謂灰色地帶,就是培訓費、身體檢查等等,根據菲律賓一宗案件,這些收費可高於1萬元。而香港法例規定,香港中介公司不能過於收取外傭首月薪金一成費用,大概四百多元。
當然,他明白外傭償還債務會有很大壓力,「頭半年好辛苦,畀唔到家用,但佢哋應該有心理準備,屋企要喺半年裏面揾其他開支。」莊認識一位在菲律賓當護士的女士,每月只能賺港幣2000元,只是外傭薪金的一半。他說:「一次性,捱一捱,就會好光明。」香港法例規定,即使外傭轉工,香港中介公司亦不能收取多於月薪的10%中介費。然而,這個「一次性光明夢」不是絕對。根據外勞事工中心剛發表的報告,按他們去年處理的個案顯示,當中近5成的受助人被中介機構收取5,001港元至10,000港元不等的金額。同時,兩成的受助人被中介機構收取超過15,000港元的費用 。遇上惡霸公司,每一次轉工,都是一次剝削。
香港公司只代當地中介人追數
根據外勞事工中心2014年的報告,6成來港外傭是負債。她們償還當地介紹所的債務有兩種。莊解釋,有部份女傭在當地已借貸,再在香港便利店每月入數還錢。亦有部份是由香港中介公司代收。香港中介公司跟當地轉介人成為伙伴,要替當地中介人向外傭追數,當然,濫收外傭中介費的公司、又或是兩地中介公司串謀分錢的個案比比皆是。
因此,莊每逢與僱主簽合約之先,都會提醒僱主,該傭工仍需償還當地中介人的費用。然而,他說很多傭工會說,「佢哋成日扮唔知,又或者同僱主講已經還咗,又話冇借到錢。」不是所有中介公司都是剝削的惡霸,「很多傭工也跟我們分享,香港不少中介公司也是站在她們的陣線,幫助她們。」莊說。
有人會問,為什麼香港外傭公司要助長當地中介人。莊無奈地說:「我哋問當地agent拎工人,要畀錢佢哋,因為你唔畀,其他香港公司都會畀。因為工人供應少,唔畀嘅話你間公司就冇工人賣,所以幾乎冇得揀。」
培訓學校:冇飯食 體驗香港生活
每逢有客人進來,都會好奇這位年輕人「讀咁多書點解會做呢行」,他會說:「孝順啊媽囉!佢做呢行好辛苦㗎,我有能力,幫到一定幫。」對他而言,工作另一意義是關心外傭曾經歷的過去。 他說:「有時想了解佢哋受訓生活,咁佢哋喺菲律賓training究竟係點,相信你喺街度訪問佢哋,個個都會話,當地啲介紹所對佢哋好衰,講啲培訓,唔畀佢哋食嘢,就話畀佢哋體驗吓香港僱主究竟係點。凌晨起身,食又食唔飽,由朝抹到黑,聽落好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