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常變磨心 律師寄語雙方避免鬧上法庭:贏的永遠是我們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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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小孩的影響深遠,如果雙方互相仇恨,小孩更會成為磨心。高崑峰有多年處理離婚個案經驗,深明當夫婦走到離婚一步,的確難以心平氣和地處理家事,「我哋除咗係律師,仲係counselor(輔導員),最困難唔係啲法例,而係客人情緒」。他認為離婚無分對錯,但若不能成熟地處理,對雙方及小孩的傷害難以估計,「離婚雖然唔係羞恥嘅事,但當鬧上法庭,輸嘅永遠係雙方,贏嘅永遠係律師」。
攝影:羅君豪

高崑峰形容,離婚對小孩的影響深遠,如果雙方互相仇恨,小孩更會成為磨心。(羅君豪攝)

「如果冇小朋友當然容易啲處理,但多數case都係有小朋友。」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崑峰(Billy)多年來見盡不少夫妻情逝,離婚時以小孩作磨心,更有不少人會在子女面前說對方壞話,「都明白兩公婆好難再平靜地處理家事,所以我哋除咗係律師,仲係counselor(輔導員),最困難唔係啲法例,而係客人情緒」。

母親欲帶女兒赴新加坡失敗 拒讓前夫見愛女作報復

「幾個月前做咗個case,係個媽媽想帶個女去新加坡定居,但佢哋同新加坡完全冇關係。」高崑峰指,當時家事法庭認為女方可帶同女兒前往新加坡,因為她的男友身處該地,「我哋就去上訴庭,三個官都唔俾媽媽帶個女去,於是媽媽好唔開心,有一段時間都唔俾爸爸喺香港見個女。」高崑峰形容,女方此舉明顯是報復心態,做法自私和幼稚,對小朋友傷害甚深,「父女唔見幾個月好大影響,因為個女好細,會諗係咪爸爸唔要我呢?」他提醒為人家長應理性處理問題,不應被仇恨蒙蔽而影響下一代。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崑峰(Billy)多年來見盡不少夫妻情逝,離婚時以小孩作磨心,更有不少人會在子女面前說對方壞話。(資料圖片)
搵個第三方,幫兩個大人溝通,有啲小朋友好細個,將來仲有十幾年要一齊做決定,搵co parenting係幫到手,開個WhatsApp group,有咩就三個人喺度傾掂佢,呢個方法最快。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崑峰

高崑峰指,律師不時建議調解員同場,令雙方能進行理性討論,如離婚家庭育有小孩,他便會建議雙方以共同養育(co parenting)方式處理小孩問題,「搵個第三方,幫兩個大人溝通,有啲小朋友好細個,將來仲有十幾年要一齊做決定,搵co parenting係幫到手,開個WhatsApp group,有咩就三個人喺度傾掂佢,呢個方法最快」。

若離婚家庭其中一方需帶子女離港定居,必須得到另一方同意。(資料圖片)

帶子女離港定居必須獲另一方同意

近年有不少家長希望帶同子女移民,若離婚家庭其中一方需帶子女離港定居,必須得到另一方同意,「要搵律師或自己寫封信畀對方,對方同意,法庭先會批准,你先帶得佢走」。高崑峰強調,要帶子女移民並不容易,需要提供很多證明,「例如你要去英國,要解釋點解去英國好過留喺香港,去到有咩安排?住邊度?點生活?小朋友病咗喺嗰邊有冇人照顧?小朋友同英國有冇關係?」他舉例指,一個來自日本的家長,帶子女到日本定居,會較港人家長容易,「如果你要帶個小朋友去日本,但一句日文都唔識,係好難會批」。

特別係一啲比較傳統嘅官,佢哋覺得小朋友之間有supporting system,就算雙方同意一個跟阿爸,一個跟阿媽,法庭都未必批。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崑峰
近年法庭傾向以「共同管養令」(shared care and control)處理照顧小孩問題。(視覺中國圖片)

「共同管養令」成新趨勢

在爭奪撫養權上,社會福利官會視乎小孩年紀及成熟程度,向法庭提供參考意見,「仲要睇雙方收入啦、工作時間、陪小朋友嘅時間,如果唔可以親自照顧小朋友,有冇第三方可以幫手等等」,高崑峰形容,近年法庭傾向以「共同照顧及管束權」(shared care and control)處理照顧小孩問題,「如果法庭判咗其中一方擁有撫養權,另一方就有探視權,但每一個個案嘅探視時間都唔同」。雖然法庭只會把照顧和管束權判給父母的其中一方,但共同照顧及管束權是判給父母雙方的,「即係雙方大約有50、50時間照顧孩子,當然要睇父母嘅背景同生活狀況,如果雙方都係差唔多,法庭就會傾向判共同照顧及管束權」。

有些離婚家庭不只育有一名子女,高崑峰指,法庭會把兩名小孩分開的機會很微。(視覺中國圖片)

有些離婚家庭不只育有一名子女,高崑峰指,法庭會把兩個小孩分開的機會很微,「特別係一啲比較傳統嘅官,佢哋覺得小朋友之間有supporting system,就算雙方同意一個跟阿爸,一個跟阿媽,法庭都未必批」。不過,他曾處理過一個育有四名孩子的離婚家庭個案,因現實條件上,只憑一方照顧四名孩子,在空間和金錢上均不可能,「最後by agreement將佢哋分開,兩個跟爸爸,兩個跟媽媽,因為咁分法,小朋友都仍然有兄弟姊妹嘅成長支援」。

未婚伴侶爭奪撫養權,母親有較多優勢,爸爸一定要向法庭申請爭撫養權,佢先有權利,如果唔係佢就係nobody;爸爸要證明自己好過媽媽係難啲。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崑峰

未婚伴侶爭撫養權 女方優勢較大

高崑峰形容,本港法例較為傳統,若未婚伴侶爭奪撫養權,母親會有較多優勢,「爸爸一定要向法庭申請,佢先有權利,如果唔係佢就係nobody;爸爸要證明自己好過媽媽係難啲」,他坦言自己並不認同這個前設,「𠵱家咩年代,有好多好錫仔女嘅爸爸,絕對不能一概而論」。值得留意的是,若男方是經濟能力較好一方,雖然並不需要財產上保障女方,但對子女仍有財務支援的責任。

「有人想離婚嘅話,我會先建議佢,再傾一傾先啦,係咪真係冇得挽救?」高崑峰坦言,自己對離婚一事並不反感,「我太太都係做呢行,如果你喺段婚姻度唔開心,決心要離開,我會尊重你意願,全力幫你爭取權益」。(羅君豪攝)

「有人想離婚嘅話,我會先建議佢,再傾一傾先啦,係咪真係冇得挽救?」高崑峰坦言,自己對離婚一事並不反感,「我太太都係做呢行,如果你喺段婚姻度唔開心,決心要離開,我會尊重你意願,全力幫你爭取權益」,但他坦言,近年處理的個案大多育有小孩,父母分開對孩子必然有影響,「冇小朋友就可以決斷啲,有就真係要諗清楚」。對於離婚已成了都市人的平常事,高崑峰寄語他們盡量選擇和解,「離婚雖然唔係羞恥嘅事,但當鬧上法庭,輸嘅永遠係雙方,贏嘅永遠係律師,特別係財務問題,你花費嘅錢都係喺家庭資產度拎出嚟,不如自己settle啦」。

對於離婚已成了都市人的平常事,高崑峰寄語他們盡量私下和解,「離婚雖然唔係羞恥嘅事,但當鬧上法庭,輸嘅永遠係雙方,贏嘅永遠係律師,特別係財務問題,你花費嘅錢都係喺家庭資產度拎出嚟,不如自己settle啦」。(資料圖片)

高崑峰指,離婚個案收費視乎案件複雜程度,最便宜約需3萬元,若牽涉複雜的家族資產分配,收費可高達六至七位數字。多年來見盡離合的他,認為最荒謬的事,是離婚家庭甚少會為子女的利益而激動,「好多時如果兩個家庭會好大反應嘅話,都係為咗錢,同對方成個家族打官司喎,梗係激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