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都戲院由三級古蹟升為一級 民間團體:評審制度需更透明

撰文:陳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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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建成的皇都戲院(前身為璇宮戲附),獲古諮會由三級歷史建築升至一級,一直爭取升級的文化企業表示,古蹟辦的評審機制缺乏透明度,才是值得關注的重點。

皇都戲院獲古諮會列為一級歷史建築。(余俊亮攝)

保育團體: 評審制度需要合理開明

雖然目前只有法定古蹟(即歷史評級最高的建築物)受到《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保護,但發展局局長有權將一級歷史建築宣布為「古蹟」或「暫定古蹟」,禁止進行建築或拆卸工程;而二、三級歷史建築則不受此限。

文化旅遊企業「活現香港」,最近一年積極要求古諮會將皇都戲院列為一級歷史建築,過去曾發起聯署、製作「懶人包」等。創辦人陳智遠表示古蹟辦缺乏透明度的制度,才是今次事件值得關注的問題。「我不介意你低估它的價值,但要說明理據,我們完全無法掌握。古蹟辦不讓我們去看評分,又表示沒有與專家見面的機制。」他認為城市保育需要一個合理開明的制度,鼓勵不同的人以同一水平對話,而非「超級由上而下」的主導。「沒有人知道他們做得幾仔細,有幾深入。」

璇宮戲院於1952年開幕,1959年易手並改名為皇都戲院。(余俊亮攝)

委員憂慮沒有評級準則 影響評審一致性

自2005年,建築價值的評估工作由專家小組進行,專家小組以歷史學家、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規劃師學會和香港工程師學會的會員組成,根據歷史價值、建築價值、組合價值、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保持原貌程度及罕有程度這六項評估範疇,作評估後,再由古諮會確定評級。

皇都戲院月前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引起公眾關注,最後獲升級為一級。對於有委員質疑公眾關注是否影響評級的因素,會否有準則參考,以保持文物建築評審的一致性。古諮會主席林筱魯說:「就建築價值、社會意義等,評級爭議一直都很大,公眾對這把尺都有質疑,唯有做好研究,不然就會問自己是不是要打倒昨日的自己。」林筱魯表示需要時間和資源去做好研究及推動工作,方便日後的評審工作。

皇都戲院於1997年結業後,現址已改作商店及桌球室。(余俊亮攝)

不過,早前「活現香港」曾在一封致立法會的信中,建議應擴大評級早期的公眾參與,「討論建築文物評級,往往牽涉集體回憶,理應是眾人之事,而判別一幢建築的價值,觸及的知識範疇廣闊,沒有任何「專家」可以掌握全部知識範疇,過程極需要吸納民間專業知識及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