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metoo】寡婦遭學長性騷擾十年 社福界高層專業失德僅訓誡

撰文:曾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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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浪潮曾席捲全球,香港宗教界、運動界亦接連爆出多宗性醜聞。社工界近日爆出一名資深社工屢藉「學長」身份及社工專業,性騷擾及纏擾一名內地社工學妹逾十年。日前,社工註冊局罕有通過投訴,口頭訓誡被投訴人。事件細節罕有曝光,全因受害人姜慧雨主動要求社工註冊局公開聆訊,以讓傳媒及大眾知悉事件。已移民遠走加拿大的她再度回港,接受傳媒專訪指:「我想把它放在陽光下。(I want to put it under the sun)」。
攝影:曾雪雯

14年前,姜慧雨懷著對社工的熱情來到香港唸社工碩士,未料卻因而捲入社工系學長性騷擾的風暴裡。

冒風雪攜女回港應訊

2019年2月,溫哥華下了一場大雪。那天,姜慧雨冒風雪拖著行李與先夫遺下的女兒,從加國飛回到香港出席社工註冊局的公開聆訊,指控社福界高層、社工系學長鄧惠雄長年性騷擾。兩人機票合計數萬,律師費數以萬計,她卻決意為持續逾十年的傷害作一個了斷。

清華大學生赴港讀社工 冀為北京農民工設駐校社工服務 

姜慧雨原在北京清華大學新聞系學生,嗜讀中國較敢言的《南方都市報》,常被當中的農民工故事感動。一次偶然機會下她發現香港有「社工學系」,她說:「個時好開心,原來香港有一科可以幫人,就即刻嚟讀。」於是,2005年她赴港入讀中大社工系碩士,初衷就是為了回北京服務基層農民工子弟。

農民工
農民工是指為生計從中國農村移民到城市的人。他們多從事社會低層工作,用勞力建設城市搵取較農村高的薪酬。但外來農民工缺乏社會保障,常被視為「二等公民」。

大專學界有不少Mentor(學長)與Mentee(學友)計劃,但社工系的學長學友計劃卻是灰色地帶,卻不屬社工專業關係。

社工系學長成為mentor 一度發展成親密關係 

同年,姜慧雨在「中大社工系畢業同學會」聚餐中認識資深社工、時任青協高層的鄧惠雄。鄧惠雄其後多次以帶領社工系同學到不同機構實習,並稱自己為姜的Mentor(學長),其後,多次向姜談及、提出性的邀約。當時,隻身來港的姜,視鄧為無償關愛後輩的學長,不以為意。然而,2007年6月鄧向姜表示多年來婚姻生活不如意。「當時覺得佢慘到不得了」,姜指在半感恩半憐憫下與鄧發生性行為。

男方藉資深社工身份接近 女方畏其權力無力反抗

當時,鄧在多個社福機構擔任要職及顧問,姜慧雨指自己對鄧混雜感激與恐懼,無力反抗。翻查資料,資深社工鄧惠雄曾任青協高級職務、中大社工系前講師等,並曾任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召集人等多項公職,在社福界有影響力。

2007年7月,姜離開香港,到北京南都公益基金會行知公民學校發展中心工作,成為北京第一位駐校社工。鄧主動提出盼成為機構顧問,以支持當時在北京尚未成熟的駐校社工發展。姜指,當時被對方的專業資歷及社工熱誠感動答允。然而,鄧每次因公事赴北京,均會要求造訪其北京住所,並與鄧發生性關係,女方因忌諱其在行內地位而啞忍,「當時仲做緊社工,任何一間機構顧問都有佢個名,連明光社都有」。據《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第32條,「作為督導或培訓者的社會,不應與在其專業權力督導的下屬、學生或受訓學員,進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動或性接觸。」

姜慧雨指,當時常自責為何自己如此愚蠢,而不敢向外求助。某次,她情緒到達臨界點,決定向教會朋友求助,但對方卻指她與有婦之夫有親密關係有罪,反叫她要原諒人70個7次。

女方明確斬纜不果 男屢以公職身份滋擾

事件最終演變成持續近十年的纏擾。姜於2008年明確要求與對方中止親密關係,當時鄧曾表示同意。惟其後的兩年,男方卻多次以時任青協的官方電郵,傳送含性暗示的電郵予姜,包括小孩露出下體照、動物性交圖片、色情笑話及描述兩人情慾關係的日記,並指兩人是「soulmate forever」(永遠的靈魂伴侶)。

纏擾行為(Stalking)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00年10月發表《纏擾行為報告書》,文件指,纏擾行為(Stalking)是「有計劃地不斷騷擾或煩擾他人的行為 ,而這些行為通常帶有性吸引或痴戀的意味」。惟目前纏擾行為在本港並非刑事罪行。

明確拒絕無果 情緒崩潰萌自殺念頭

其時,資深社工鄧惠雄更曾在電郵中指責姜,指兩人關係是「成年人各取所需」。「個刻我真係醒咗」,姜質疑對方一直表現對社工工作充滿熱情,以為對方真誠幫助農民工,鉅料一切卻是以社工專業換取性的籌碼。而事後男方更多次公事為名赴姜在北京的辦公室,卻是送花及要求姜與他吃午飯。姜多番透過朋友、電話、電郵多次表達憤怒及恐懼不果,致情緒崩潰,一度有自殺念頭。

姜慧雨指,亡夫對她有重生之恩。2009年10月她認識了丈夫,在交往前,她向他陳述多年的創傷,說我不配做你太太,打算終止關係。怎料,他哭著對她說,「我們不要拍拖了,你跟我回家吧。」

事主喪夫後再現身 稱望與姜交流學習哀傷

身為一個非本地生,姜坦言不熟悉本地投訴機制。事件直至2010年4月,姜慧雨未婚夫出面訓斥鄧始休止:「如果你夠膽以任何形式出現,我們將會把你告到底。」鄧在聆訊時曾承認因此停止相關行為,然而一切卻於姜慧雨丈夫猝死後復萌。2017年,移民到加國的姜慧雨回港舉辦畫展,望透過畫作表達丈夫離世的悲痛。鄧透過中間人向姜轉達,自己是生死教育和哀傷輔導NGO贐門會理事,希望與姜交流學習哀傷。

姜慧雨指,多年來不時發惡夢,遇見鄧氏近距離壓著自己。多年來,無形的恐懼纏著自己,她曾作畫,畫成一對綠眼睛,並名為「恐懼的綠眼睛」。

「佢喺度欺負寡婦呀!」姜慧雨沒料到多年後,對方再次以相同手法,藉社工專業接近自己。她氣憤難平,決定多方面向鄧作出投訴。她說當年丈夫曾保護她,但丈夫過身,這次決定由自己保護自己及丈夫遺下的女兒。去年,她向中大社工系投訴鄧多年來的性騷擾行為,並向社工註冊局投訴男方專業失德。

惟2019年,中大指因事件超出時限,及「學長學員」關係超出中大可調查範圍,無法處理相關投訴。 她只剩社工註冊局一途,因為她希望能證實男方多年來利用社工專業行兇。她逐一邊自聘律師團隊、一邊向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風雨蘭求助。然而,社工註冊局並無調查權力,因此搜證責任在於投訴人身上,她只能默默翻閱多年來充滿恫嚇與性威脅的電郵。

為了從加國回港應訊,姜慧雨今年2月替女兒向學校申請一星期假期,然後一起回港。耗費逾五位數字只為一個公開聆訊,她卻說:「我想把一切放在陽光下。」

「我想把它放在陽光下」

直至今年初,社工註冊局決定就事件展開聆訊。姜慧雨主動申請把閉門聆訊變成公開聆訊,並聯絡傳媒出席。「我想把它放在陽光下。(I want to put it under the sun)」,她說,被投訴人至今仍是註冊社工,在多間社福機構任顧問,因此有必要讓香港人知道有社工涉持續十年纏擾及性騷擾。而事件曝光後,姜慧雨透過不同渠道獲悉,至少3名內地中大社工系師妹受同一名社工學長性騷擾。

註冊局僅判口頭訓誡 投訴人:註冊局應為社工牌把關

昨日,社會註冊局向姜慧雨發出正式的聆訊結果。由於委員一致認為答辯人使用在香港的受僱機構電郵信箱向投訴人發送不雅圖內容、具侮辱性及性意味的電郵已構成專業失德。惟註冊局最終僅判口頭訓誡答辯人鄧惠雄,未有吊銷涉案人的社工資格。「香港市民夠唔夠膽將你個女送入輔導室畀呢啲人輔導?」投訴人姜慧雨受訪時對局方未有吊銷涉案人社工資格感失望,「註冊局應該把關,呢個人有冇牌係對香港市民的保障。」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若是各取所需,受害人情緒不會如此波動。她指,個案求助人初來港時人生路不熟,又不諳本地法律,往往容易成為施害者的目標。

答辯人為紀律委員會成員  風雨蘭總幹事:或處理同類型個案

協助受害人的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據她所知,此案是社會註冊局首個通過的性騷擾投訴個案,認為個案有示範作用。但她亦質疑,判決書中指答辯人「再犯機會甚微」而作出判決,用詞奇怪。她補充,答辯人鄧惠雄至今仍是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意味鄧日後或會成為紀律委員會成員,處理同類型的性騷擾投訴個案。

香港01曾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查詢聆訊裁決結果及會否就事件修訂紀律委員會成員名單。惟局方回覆指,由於有關投訴個案的紀律程序,包括法例指明的三個月上訴期,仍未完結,故不便回應查詢,以免影響註冊局的最終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