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倫多議會規定設公共空間地圖 香港民團:想搞?食自己

撰文:盧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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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旺角行人專用區殺街,一批本來常駐西洋菜南街的表演者散落於各地,繼續自己的表演,卻在不同地點相繼引發公共空間爭議。管理一方認為,表演者妨礙途人,欲找方法禁止表演;表演者覺得被打壓使用公共空間的權行,各執一詞。
在香港,部份開放予公眾、看似予市民自由活動的地方,例如各文娛中心前空地、文化中心廣場等等,卻原來只屬「有限制」公共空間,未經申請在該地方表演,甚至拍照、進食等等,都可能因為違規被趕走,甚至被罰。早前,於荃灣大會堂就曾經發生小學生練習小提琴時被驅趕的事情;青衣城二期天台花園甚至有14條「請勿躺臥」等的規例,曾被網民調侃「只可以發呆」。
在美國紐約及加拿大多倫多,政府會自行製作,或與民間組織合作,製作「公共空間」地圖,標示私人發展商管理的公共空間,不過,在港府一直未有清楚標示本港相關的公共空間,即使民間組織自行製作相關地圖,政府亦沒有提供協助。

青衣城二期花園入口,貼滿「請勿xx」等14個守則,被網民指太多限制,只能發呆。(資料圖片/組織「青衣島民」提供)

加拿大多倫多、美國紐約政府發起或參與製作公共空間地圖

幾個關注城市規劃的美國組織發起「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計劃,2018年10月已搜集550個紐約市內公共空間位置,紐約政府也參與其中。根據其網頁,他們把這些公共空間以線上地圖方式標示。市民只要點選相關公共空間於地圖上的標記,便能查閱該地點的落成年份、參建商、開放時間等等資訊。

加拿大政府則走得更前,其中一核心城市多倫多,其市政廳於2013年通過議案,要求負責「都市計劃」的官員,將該市的公共空間位置及詳細資料整合,並於2014年製成地圖。按多倫多市政廳網站顯示,目前市內已有100個公共空間。

至於在英國,《衛報》從2014年開始,聯同當地綠色組織GIGL(Greenspace Information for Greater London),找出倫敦市內約50個公共空間,並製作地圖。期間,他們更發現倫敦充斥著大量由私人機構管理、卻設有各種「使用規定」的地點,並稱它們為「偽公共空間」(Pseudo-public space)。這些地方普遍禁止公眾作一系列活動,包括政治抗議、集會、錄影等。

英國《衛報》與綠色組織GIGL製作的半公共空間地圖。(網絡截圖)

香港地圖由民間團體自行出資整理:政府冇諗過做

香港的情況與英國倫敦類近,城市中充斥「有限制」的公共空間,例如,早前引起爭議,設有14項「請勿躺臥」、「請勿飲食」等規條的青衣城二期天台花園;禁止錄影、拍攝及擺攤檔的各區大會堂前廣場及文化中心廣場等等。

比加拿大及美國更差的是,香港政府並沒有製作有關公共空間的地圖,只有香港民間組織「拓展公共空間」,自發地在其網站列出一份地圖記載香港境內之公共空間的位置,亦有列明不同地方由哪間公司所管理。

「拓展公共空間」組織發言人Desmond表示,相關地圖完全靠組織內部人力物力,政府沒有參與其中,而據他們了解政府沒有做過相關工作。Desmond說:「以我們組織觀察,政府從未製作過,亦不打算製作記述公共空間資訊的地圖。」

許多先進城市政府都承認公共空間對都市生活的重要性,亦有由政府發起、參與研究如何改善公共空間,以使市民有更好的公共生活;在香港,卻只能由民間的人力物力自行出資、做研究等等,完全一手包辦。欠缺政府在資源、資訊上的協助,要談到改善公共生活,到底該從何談起?

紐約有專門研究半公共空間的團體,政府亦有參與亦有製作地圖。(網絡截圖)

香港「有限制」公共空間例子:

荃灣大會堂前廣場:
有告示標明「請勿在荃灣大會堂範圍進行未經批准之錄影、宣傳活動或其他商業活動」

旺角東站新世紀廣場行人天橋:
石壆有尖硬物阻止途人坐下,在該處逗留會遭保安驅趕

青衣城二期天台花園:
列有「請勿飲食」、「請勿踏滑板車」等14條使用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