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殺死人3】空氣污染疾病 香港冠11城市 政府懶理?

撰文:梁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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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曾有段時間,路人行路看不見雙腳,過馬路看不見車,呼吸空氣都似窒息。當時官方估計,這場濃霧令4000市民死亡。最近的研究顯示,實際死亡人數可能多達1.2萬人。1952年倫敦霧霾事件是一個歷史轉折點。4年後,英國實施《清潔空氣法案》,禁止在英國全境的「煙霧控制區」燃燒污染燃料。儘管燃煤產生的空氣污染已成歷史,但空氣污染人類健康的影響並沒有離我們而去,身為有份「排污」的我們,有正視過空氣污染嗎?

據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的研究顯示,倫敦每年的空氣污染導致9,500人喪生,該報告將人早死的原因歸咎於兩大污染物:PM2.5(微細懸浮粒子)和NO2(二氧化氮)。國王學院的研究估計,NO2每年可能造成多達5,900人早死。

在香港,有時看到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到棕啡色的甚高級別,環保署就會呼籲市民留意身體狀況,到過幾天回復正常,又再等下一次空氣污染警報。政府就像只需叫市民小心身體,空氣污染嚴重彷彿事不關己。

路邊污染一年超標134次 政府無需負責?

(圖: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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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定,政府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達致,並此後保持已達致的質素。可是不達標有何後果?

答案是沒有後果。

空氣質素指標其中一項列明容許三個路邊監測站的NO2(二氧化氮)水平,在一小時的超標次數為18次,但2016年一小時的超標次數卻為134次,政府卻無須為此問責。代價卻是市民無聲無色地「吸毒」,到有病就唯有去公立等睇醫生、食藥、做手術,並成為政府和社會眼中的「包袱」。

【空氣殺死人2】油麻地居民抗爭10年 轟中九龍幹線漠視住戶健康

污染超標 英政府被告上法庭

去年,倫敦踏入2017年僅5天,便超出了全年空氣污染限額。在2016年10月,英國非牟利、法律團體ClientEarth第二次入稟控告英國政府,指其無法控制空氣質素達至歐盟及英國法律標準水平,結果再一次勝訴(第一次勝仗於2015年),英政府需於2017年4月前草擬應付街道空氣污染的計劃,並盡快實行。反觀香港卻無法將《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搬上法庭。(綠色和平)

反觀英國,倫敦的NO2濃度多年高企,為符合歐盟的空氣污染規定,以免被歐盟告上法院,面臨巨額罰款,英國倫敦市政府採取各種措施減排,如從2018年1月開始,倫敦新批准的出租車CO2排放量必須低於50克/公里,而且零排放範圍要達到30英里。倫敦還規劃了很多超低排放區。從2020年開始,所有目前收取擁擠費的地區,都只允許達到排放標凖的汽車進入,否則就會額外收取費用。政府亦透過打造步行城市、 大幅擴展市區單車網絡等,減低對車輛的依賴,以紓緩路邊污染水平,減低市民罹患心血管、癡肥、糖尿等非傳染性疾病的風險。

NOx所致疾病,香港是珠江三角洲之冠

(圖:CAN)

世界衛生組織於五月發表數據警告,全球超過九成人正呼吸這些污染空氣,造成每年約700萬人死於肺癌等呼吸系統疾病。香港死於路邊空氣污染所致的肺癌及呼吸道疾病的人數,是珠江三角洲地區中,11個主要城市之冠,分別為每年361及773。單聽數字,這個殺手既看不見,又捉不到,污染影響健康又不是立竿見影,我為什麼要關心?

居於油麻地的李國宇就站出來控訴政府,空氣污染使他失眠,長期流膿涕,無法正常生活及工作。其住所NO2濃度達132.6微克/立方米,是每年濃度限值的3.3倍,比旺角路邊監測站NO2的每年平均濃度80微克/立方米還要高。詳見:【空氣殺死人1】家中毒氣多過旺角馬路 居民因鼻竇炎丟鐵飯碗

民間組織:望政府以公眾健康為目標

「健康空氣行動」項目主任謝穎琳(右)指,政府沒有將空氣污染與健康議題聯繫,是缺乏前瞻政策的主因。(圖:CAN)

香港的環境局於2013年發表了發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列出各項改善空氣質素的政策和措施。這些措施涵蓋發電廠、海陸交通和非路面流動機械,例如為本地發電廠設定排放上限、檢視發電燃料組合、通過交通運輸管理減少污染等。環境保護署雖實施淘汰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輛、加強管制汽油及液化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提高清潔私家車的稅率優惠等,但這些措施仍未解決由私家車所導致的交通擠塞。

「健康空氣行動」項目主任謝穎琳認為,政府缺乏統籌部門改善空氣污染,各政府部門各自為政,欠缺前瞻政策。她舉例,運輸及房屋發展局從來提及空氣污染與健康的影響;食物及衛生局因職權所限,亦沒有就空氣污染制定相關政策;而環境局就只能處理空氣污染最表面的問題。

年減1微克PM2.5 就能預防5萬宗冠心病

反觀英國環境、食品與農村事務部(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Food & Rural Affairs)於今年發佈的「Clean Air Strategy」,視改善空氣污染是減低其對人類健康的傷害。該策略文件提及,空氣污染預計由現在至2035年,會導致240萬人患上慢性阻塞性疾病、肺病、糖尿病等;當中單是PM2.5,就會增加35萬宗冠心病,及4.4萬宗肺癌。英國政府預計,如本年的PM2.5能減少1微克/立方米,至2035年就能預防5萬宗冠心病及9000宗哮喘新症。

「健康空氣行動」認為政府應以促進公眾健康作為政策目標來管理交通及環境:
1) 運輸局設立減少路邊空氣污染的指標;
2) 環境局持續落實及監察尾氣減排的措施;
3) 食衛局制訂行動計劃以減低空氣污染帶來的非傳染病公共健康威脅。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列明,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需每隔五年檢討一次,上一次檢討在2014年,2019年將會重新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