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rt評】僱主有權唔開冷氣vs外傭都係人…背後埋藏甚麼矛盾?
是怎樣的環境讓我們成為怎樣的人?當是否可以開冷氣成為人權的定義標準──這意味着社會的不近人情,還是全球暖化變得如此嚴峻?日前有外傭因被僱主發現私自開冷氣,被僱主放上網絡公審,有人指僱主刻薄、亦有人支持僱主做法。溝通失效── 一個對僱傭關係簡單且平常的判詞──是指人際關係的失敗,還是背後的角力?或者是兩者皆有,只是人們選擇看見,抑或看不見。
「我有權利去…」
「這是我的權利……」、「我有權去決定……」、「你這樣做是剝奪我固有權益……」,類似的套語常出現在各種自我表述,這樣做,至少讓再超出常識的訴求變得有那麼一點冠冕堂皇;而很多時候這些人不知道自己接下來在說甚麼。
同樣地,當僱主在談論他的冷氣該如何被對待,也習慣訴諸權益。關於冷氣的紛爭,吊詭地重點卻不是冷氣本身:可以請得起工人,誰會介意幾百蚊電費?僱主所不斷重申的,不是冷氣費幾貴幾貴,而是自己的權利--決定外傭生活條件的權利--被無視、或變相剝奪。自己「千金白銀」請外傭,是請她過來打工的,既然白紙黑字簽訂合約,只要我一日支薪,你也要按章工作,接受(僱主認為)合理的工作及生活環境。在僱主眼中,逾越這條界線,就是不問自取,就是「膽大包天」,即使事實上我們只是在討論可不可以開冷氣。
但僱傭關係並不能被一紙合約介定的權利概括,否則便不會出現這次爭議。批評僱主刻薄外傭的聲音中,「外傭都係人」的論調屢見不鮮;但鬼唔知外傭都係人?至少僱主都知道自己請的不會是外星生物。這句話應解作:「外傭都係人,他們都有被平等對待的權利」,背後其實是訴諸人權的概念,要求僱主將心比己,把外傭當作「人」看待。
兩種權利觀——及背後的角力
如果人權就其本身定義而言是普世的,那為什麼僱主會無法理解?不難發現,僱主方的言論總有種主僕心態,而這種心態是被僱傭關係所合理化,多番強調外傭「係嚟打工唔係享福」,必須接受僱主提供的住宿環境。先不論不是打工就是享福的偽命題,這種心態標示的,是生產關係如何影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傭主不近人情,這些指責或許成立,但這些指控都有傾向--把所有責任都往個別僱主身上推。外傭與普通打工仔最大的不同在於,僱主提供的生活環境同時是工作環境,即是說,僱主的生產成本同時是外傭的生活成本。我們普遍理解下的僱傭關係,僱主減低生產成本是合理之舉,因雙方同時得益是僱傭關係的基礎。作為「理性」的僱主減低成本是其考慮,當外傭的生活與其工作緊密扣連,減低生產成本的行為將直接影響外傭的生活條件,而僱主則認為這是自己的權利,並未意識到這會是對人權的剝削。
並不是說所有僱主都是壞人,而是這樣的生產關係下,僱主的角色本質上就是要降低成本,才能使整個生產系統得以存續,否則僱主無法獲利,便無力僱用外傭。僱主合理化自己對外傭的生活限制,背後其實指向一種在這城市裡,僱傭關係中常見的慣性:如何減低成本,即使那是如何雞毛蒜皮的事。
我們很容易責難僱主刻薄題都是個人問題。僱傭雙方需要足夠的溝通這固然重要,但溝通不只是關乎性格上的磨合,同時受階級、社會角色、甚至種族影響,而當磨擦出現的時候總有與之相應的掩護,有時候是「權益」,如何不被這些虛妄的說辭掩蓋背後的矛盾,值得更多細膩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