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貓王・上】由印尼漂泊香港 孤獨歌手從貓王找到童年快樂
蘭桂坊人們的集體回憶,除了燈紅酒綠,應該還有一位「貓王」。真正的貓王Elvis Presley當然已逝,但香港有人以一副貓王打扮、背住一枝結他,在蘭桂坊出入足足25年。
這位香港「貓王」其實是印尼華僑,飄泊半生,誤打誤撞在香港落地生根。貓王及其歌曲,是他經歷母親早逝、父子疏離、流落異鄉的前半生中,最大的出口和慰藉;只有在貓王的歌曲及電影中,他才能回到那個無憂無愁去戲院看電影戲的童年。
也許他一開始扮演貓王只為逃離本來壓抑的人生軌跡,但一扮25年,「扮貓王」帶給他的快樂已與他本人渾成一體。日積月累下的偽裝已成極致,變成他真實的一部分,誰也沒資格評論他現在是真快活還是假風流,也許他連自己也騙過去了。
攝影:麥佩雯
蘭桂坊的「貓王」與沙田的街坊LOOK
「貓王」的真名其實叫郭琳生,洋名Melvis,今年67歲,家住沙田區。他說自己在沙田時不會打扮成貓王,只是一名普通街坊,穿著T-shirt牛仔褲到樓下吃午餐——但大前提是,他極少出門,「有些街坊也認得我,會叫我貓王。」也許是因為「貓王」接近每天黃昏出門往蘭桂坊時,都會換上「飛機頭」髮型,戴上黑超,穿上寬褲腳喇叭褲、開至胸襟的上衣,仿如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風靡全球的美國歌手貓王(Elvis Presley)的經典造型。
但在沙田和蘭桂坊的最大分別是,沙田的街坊很少和他說話;蘭桂坊的「蒲友」特別是外籍人士,則會「熱情」地跟他打招呼「Hey Elvis」,又叫他唱歌和要求合照。雖然這種「熱情」很表面,但也許他以往的日子裡,就是連這種「表面」的熱情都沒有感受過。
在那遙遠的印尼
「貓王」是印尼華僑,小時候在印尼戲院看過幾齣Elvis Presley主演的電影,深深著迷,那時已不時哼唱對方的各首名曲。他尤其喜歡《Thats Alright (Mama)》這首歌,來到「貓王」口中歌名變成「媽媽歌」:「That's all right mama, just anyway you do…...」(沒事的,媽媽。怎樣都可以......)
一切也許要從他的媽媽說起。早在十歲左右,「貓王」的媽媽已在印尼因病逝世,那時他很傷心。這是他訣別無憂童年的象徵,亦是他踏入內向、孤獨、悲觀的起點。至於他的父親,三妻四妾,另外有多頭住家,「他(父親)說不想見到我,把我送到(中國)大陸讀書。」年紀輕輕的他那時甚至放棄了印尼籍,本打算今生不回家。如是者,「貓王」寄人籬下,在遠房親戚家中渡過青少年的成長時期。也是這段時間開始,「貓王」開始自學彈結他,是一首又一首的Elvis Presley經典名曲和結他,陪「貓王」度過躁動青春。
「那時我每天只想死」
至「貓王」廿多歲時,內地爆發文化大革命,社會動蕩不安,貓王逃難至香港。「那時我本來想回印尼,但後來聽人說印尼也不是很好,有排華種族歧視。而且那時印尼貪污嚴重,如要重新取得印尼國籍,先要付一大筆手續費。另外即使成功在印尼定居,如果不做生意也是很難生存,而我又不懂做生意,沒前途。」
因此他最終在香港落地生根。無依無靠的他,忙於為口奔馳,做五金工廠工人糊口;後來娶了個如今也說不出來當年為何要和她結婚的妻子,生了一子一女,組織了一個平凡的家庭。但他不快樂。「那時我神經衰弱,每天只想死。」他當時應是有精神健康問題,但從沒有意識要求醫。那時他情緒的最大出口,就是聽彈唱貓王的歌曲;不擅社交的他,因著對貓王的熱愛,更加入了「香港國際貓王歌迷會」。
蘭桂坊是新大陸
而加入這個歌迷會,改變了他一生。1992年,「香港國際貓王歌迷會」聚會選址蘭桂坊進行,「貓王」這時才發現「蘭桂坊」這個外國人聚集消遣的勝地,驚為天人。「香港認識貓王的人不算太多,外國人可能更懂欣賞貓王的歌曲。」一天,他穿上喇叭褲、梳起「飛機頭」、背起一枝結他,進入蘭桂坊多間酒吧中,在酒客間穿梭,四處問人「要否聽歌」。有外國人給他$100唱兩首貓王金曲,他仿如發現新大陸,「原來做我喜歡的事能賺錢!」他馬上辭去工廠工作,毫不眷戀,改為每晚到蘭桂坊、蘇豪、灣仔酒吧賣藝維生。合照不收費、點唱亦是任由客人自由定價,「他們喜歡給多少就多少」。他說,97金融風暴前的高峰期,最多試過一天能賺到數千元。在「老蘭」夜蒲多年,他見盡痴男怨女的燈紅酒綠,1993年元旦的蘭桂坊「人踩人」慘劇時也在場。現時他並非任何酒吧的駐唱歌手,但會進入酒吧內兜客;而因已「去慣去熟」,他清楚哪間酒吧歡迎他入內哪間不歡迎,曾被驅趕的就不會硬闖。
為何只扮貓王、只唱貓王的歌?為何不唱其他外國巨星如披頭四(Bealtes)的歌、不扮Michael Jackson呢?「我覺得貓王的歌節奏更強勁、令人更興奮。」然而,記者認為,這也許是出於情意結,因為Elvis Presley與他溫暖童年的回憶掛勾,是他後來飄泊青少年時期的唯一救贖和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