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駕車輾死老婦 1原因法院判無罪 聞判決高興讚:公正裁決
駕車撞死人獲判無罪?內地河南鄭州1名男子2019年駕駛期間,輾死了躺在停車場閘杆下的老婦,老婦家屬要求法院判處司機死刑並賠償400萬人民幣(約434萬港元),至今年5月一審宣判司機無罪。案件之後上訴,法院二審認為,死者本身行為亦存在過錯,「不宜苛求駕駛人員對此做到提前預判或賦予過高的注意義務」,維持司機無罪原判,駁回上訴。司機知悉判決非常高興,指「法律給予了公正的裁決」。
內地《紅星新聞》報道,事發2019年11月25日,74歲趙姓老婦與多人到河南鄭州鐵路局科研所表達訴求,其間趙婦稱「有人打她」,報警處理,鐵路公安趕到現場,而趙婦因「腰痛」躺在停車場閘杆內側。同日下午1時50分,男子張中華駕私家車進入大門時,碾死了當時躺臥在地的趙婦。
張中華事後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拘捕起訴,同年12月7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趙婦家屬要求判張中華死刑,並賠償400萬人民幣(約434萬港元),檢察院則建議判張中華有期徒刑2年半。不過張中華認為,老婦故意躺在地上堵門,現場處理糾紛人員也沒有任何提示,形容自己也是本次意外事件的受害者。
案件引起社會熱議,到今年2023年5月11日,一審判張中華無罪。至於案件民事賠償責任部份,法院認為趙婦有重大過錯,須承擔60%責任,而張中華和作為門衛所屬單位的鄭鐵經開集團公司,各須承擔20%責任。
案件隨後上訴,二審於今年9月21日開庭。辦案機關進行了新一組偵查實驗,隨機選取7人,讓每人頭戴攝像眼鏡駕駛涉案車輛,在偵查人員陪同下,模擬張中華案發時行車路線,門口則有3位偵查人員模擬出事時站位和移動軌迹,實驗結果顯示,7人中有4人撞上模擬物,其中2人稱「完全看不見」。
法院認為,參與偵查實驗的7名駕駛員,身高、車速、駕駛習慣、駕駛心態以及轉彎角度均不同,自動識別車牌起落架前方3名實驗人員站立位置、避讓時間亦不完全相同,造成此次偵查實驗與案發時張中華駕駛情況存在差異;雖然結果顯示3名駕駛員看見障礙物並停車,4名駕駛員撞上障礙物,但該結果對本案僅有參考作用,不足以認定張中華構成犯罪。
二審維持無罪判決 法院:不宜苛求駕駛者提前預判
法院續說,事故發生地在進入單位大門前有一定坡度,車輛進入單位大門時車頭亦被抬高,受害人趙婦自行躺在行車通道行為本身已存在過錯,客觀上「超出社會一般成員預見範圍」,而張中華駕駛時無明顯違法,受外界因素干擾阻擋視線,無法預料會有人躺臥在地,相關人員亦沒有採取有效措施制止老婦行為,故認為張中華「客觀上不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
法院又指,此案是多種因素導致的「意外事件」,「不宜苛求駕駛人員對此做到提前預判或賦予過高的注意義務」。最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張中華無罪。
張中華知悉判決表示非常高興,指4年來一直堅信自己無罪,最終有好結果,形容「法律給予了公正的裁決」。他又說,盡快調整心態,回歸正常生活,努力工作照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