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1000萬4個月後只剩$0.6!女子悉真相怒告銀行 聞判決更崩潰
錢存入銀行也不安全?內地廣州1名女子把1,000萬人民幣(約1,100萬港元)存入銀行,本以為每年可賺取數十萬人民幣利息,詎料4個月想提出存款,卻發現只剩0.62人民幣(約0.67港元),即等同「清零」!警方調查後發現,原來是銀行內部管理層用造假方式,把女子存款轉到其他帳戶。女子得悉真相崩潰,把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惟一審法院以「銀行員工個人違法行為」為由判女子敗訴;女子不服上訴,二審判銀行賠償女子部份損失、400多萬人民幣(逾433萬港元),意味女子仍損失超過500萬人民幣(逾540萬港元),這個判決結果令她極度崩潰。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事發2020年8月,民企女老闆李娟(化名)在廣東1間銀行內對職員大喊大叫,情緒淚動,原來她早前把1,000萬人民幣積蓄存入銀行,獲告知每年可以賺取數十萬人民幣利息。然而4個月後,她因業務想動用存款,卻收到「餘額不足」提醒,她透過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檢查戶口,發現存款竟然只剩0.62人民幣,相當震驚。
李娟於是立即到銀行問個究竟,不過銀行沒有正面回答問題,銀行行長也無法解釋其存款為何突然消失。此後3天,李娟多次致電銀行詢問調查進展,銀行都以「正在調查」為由拖延敷衍。見銀行始終未有解答,李娟只好報警求助。
警方調查後發現真相,原來是銀行經理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用偽冒簽名、借款、轉讓合同等造假手段,將李娟10,00萬存款轉入非法信託公司(利用電信詐騙、偽造匯票憑證作為賺錢手段的非法組織)帳戶,導致存款短短幾個月等同清零。
李娟知悉真相崩潰,把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追回損失,理由是銀行監管力度不足,導致投資者合法財產受損。
一審判李娟敗訴 銀行毋須賠償
惟一審時,銀行聘請的律師辯稱案件是「商業糾紛」,發生後銀行已立即調查,並積極配合警方取證,盡了義務,「沒有做任何嚴格意義上的違法行為」。該律師又指李娟存款消失與銀行經營模式無關,「並非銀行主觀原因造成」,只是銀行部份內部員工問題,不能代表銀行,故銀行不應為李娟個人損失承擔責任。最終一審判李娟敗訴,銀行毋須對李娟提供賠償。
李娟對一審裁決感到不可思議,「從沒想過作為受害者會敗訴」,於是準備更多證據並上訴到二審。由於一審判決引發社會關注,許多在銀行進行存款交易的用戶都擔心被騙,紛紛前來旁聽。最後二審推翻一審判決,認為李娟作為事件受害者,應獲得銀行支付的部份經濟損失和利息,判銀行賠償李娟400萬多人民幣。
雖然追回部份損失,但剩下500多萬人民幣損失是否能追討,要等涉事銀行經理與信託公司案件結束後才知曉。另警方調查發現,轉移李娟存款的信託公司,每天資金周轉量高達數億人民幣,意味除了李娟外,可能還有更多受害人。